“花式”拖欠中小企業款項行不通了

2020-09-01 09:28:38|來源:經濟日報|責編:馮實

  貨交了,錢還沒給;工程完工,賬款遲遲不結。“公家”有時支付慢,中小企業“壓力山大”。

  9月1日起,這種現象將得到極大改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支付中小企業款項,都應當遵守《條例》,不得變相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條例》出臺有利於增強中小企業發展信心,促進復工復産,優化營商環境。”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較為突出,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條例》從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付款期限,明確檢查驗收要求、禁止變相拖欠、規範保證金收取和結算、公示拖欠款項信息、建立健全投訴和監督評價機制、明確遲延支付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旨在依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得到及時支付,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切實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據悉,《條例》著重針對規範支付行為、防範賬款拖欠、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等問題作出明確要求。“《條例》為中小企業增加了底氣,清除了障礙。”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政研處處長宋烜懿表示,無論是在産業鏈還是銷售渠道等方面,中小企業都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現在面臨疫情衝擊,中小企業正處於“最困難的時候”。“《條例》的出臺,正是為了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據了解,《條例》明確了付款期限,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最長不超60天;大企業合理約定期限,不能“以大欺小”;負責人變更、等待驗收、決算審計等“花式”拖欠都不被允許;到期不給錢將支付逾期利息;欠賬定期上網或登報公示;情節嚴重的,依法失信懲戒;今年年底前無分歧欠款也應清盡清,決不允許新增拖欠。“《條例》在合同訂立、融資擔保、投訴處理等方面也有規定,全方位保障款項及時到位,盤活流動資金。”宋烜懿説,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企業發展有信心,經濟基本盤就能穩住。

  宋烜懿表示,中小企業也應當留意,在與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訂立合同時,應主動告知其屬於中小企業。“《條例》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准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宋烜懿説。

  《條例》要求,省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對此,全國各地都有所行動。以湖南省為例,依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已開通線上湖南省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投訴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投訴系統投訴,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按照《條例》規定,及時將投訴轉交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處理。

  對此,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局長梁志峰表示,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中,工信部已經建立了“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按照《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如中小企業存在被地方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欠賬款的問題,可以在各省清欠工作責任部門公佈的投訴渠道反映情況。如果是被中央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央企拖欠,可以在工信部‘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進行登記。”梁志峰説。

  梁志峰介紹,下一步工信部將按照《條例》的要求,完善投訴處理機制。進一步優化平臺的功能,使中小企業投訴得到及時處理,讓中小企業有更多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記者 祝君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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