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5月17日訊(記者 陳思秀):16日,記者從長春市人社局獲悉,近日長春市人社局和長春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長春市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率的通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長春市工傷保險實際情況,決定自2019年5月1日起,繼續實行長春市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的政策,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服務保障,確保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落地生根。要克服困難,多措並舉,確保參保人員工傷保險待遇足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