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公告(第2號)
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相關規定,現發佈關於召開長春市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第2號公告。
一、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7月18日上午9點
地點:長春國盛大酒店四樓福祉廳
二、調價聽證方案要點
(一)調價原則
1.遵循建立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建立節約型社會,應該建立反映天然氣資源供求關係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廣大用戶合理消費。
2.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就天然氣受上游價格上漲影響,增加成本部分,由天然氣用戶承擔。
3.建立上游價格上漲實行順價調整的聯動機制原則。
(二)調價依據
1.國務院《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1號明確提出 “落實好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方案,合理安排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2.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文件)規定“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準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準(增值稅稅率10%)安排。”
3.省發改委《關於我省管道天然氣價格及相關問題的通知》吉發改價格[2019]242號規定“我省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為每千立方米1640元,各地結合天然氣配氣增值稅稅率調整及門站價格並軌,及時疏導配氣及居民用天然氣價格。”
(三)調價方案
此次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到3.04元/立方米,調價幅度8.57%。
(四)保障措施
1.對低保戶採取補貼政策。天然氣價格調整後,擬對低保戶每月增加3元錢的補貼,確保低保戶不會因燃氣價格調整而影響正常生活。
2.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實行定期成本監審,嚴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費用,強化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督促企業壓縮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消化部分漲價壓力。
三、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
(一)聽證會參加人25人
1.消費者11人
薛博仁、吳靜、孟德勝、李燚、魏艷娟、董麗霞、房立鋼、王岩、劉振金、邰婕如、李中奇
2.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
孫金男、陳忠仁、高強、花秋玲、龐慶文、李振輝
3.政府部門4人
馬小強、張志超、郭長志、劉洋
4.社會團體組織2人
鐘萍、孟祥輝
5.經營者2人
梁永祥、宋延衛
(二)聽證會聽證人3人
張成、邵樹權、曹金榮
(三)聽證會旁聽人5人
高紅、龔萍、胡夢喬、徐立德、周立剛
四、參加聽證會報到方式
聽證會參加人持會議通知、旁聽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新聞記者持記者證,于7月18日上午8時45分前入場完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