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消息(陳施):11月15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吉林省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工作新聞發佈會。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宋海燕就吉林省出臺《關於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行了解讀。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陳施
日前,為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財産安全和公共安全,吉林省出臺《通知》。《通知》包括6項內容,重點對用戶燃氣設施改造、老舊管道更新、監管平臺建設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吉林省推進居民用戶燃氣設施“閥、管、灶”改造工作。從2019年12月1日起,吉林省城鎮新增燃氣用戶要配套安裝具有超壓自動關閉、欠壓自動關閉、過流自動關閉功能的切斷裝置(自閉閥),使用不銹鋼波紋管等帶熄火保護裝置的合格燃氣灶具。吉林省將利用3年時間,按照“政府組織、企業負責、用戶配合”的原則,對現有的燃氣用戶燃氣設施進行“閥、管、灶”改造,改造費用納入配氣成本;對使用不合格燃具的用戶令其自行更新改造。
2020年年底前,吉林省管道燃氣企業均應建成智慧燃氣系統平臺,提高科技預警和控制能力。
吉林省加強地下燃氣管道安全保護,明確在涉及燃氣管道範圍內建設項目要落實建設項目會簽制,未落實會簽的項目不頒發施工許可證;加強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現場監護,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對未經審批、擅自施工等違法違規施工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造成安全事故和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吉林省加快對燃氣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加密日常巡查,全部採用監控和鑽孔檢測手段,增加專業巡線檢測和管網監護人員,配備高精度檢漏儀,保障管網運行安全,應用管網智慧監測系統高科技預警和控制能力,保障供用氣安全穩定。
《通知》明確,吉林省把燃氣安全納入公共安全宣傳範圍,適時開展警示教育,強化群眾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