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常熟:處分執行不打“白條”
2019年以來,常熟市紀委監委嚴把處分執行各個環節,著力打通紀律審查“最後一公里”,確保紀律處分決定100%執行到位。
畫出處分執行路徑,把好“指向舵”。嚴格遵循處分執行告知制度,在送達《處分決定書》的同時,以書面形式將《處分決定執行書》同步送達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明確需要執行的具體事項,畫好處分執行的具體“路徑”。將處分決定的宣佈、歸檔以及有關受處分人的考核等次確定、職務職級晉陞等事項予以具體告知,並由專人負責後續跟蹤、指導,確保通知到位、執行有據。
瞄準處分宣佈契機,做好“後半篇”。嚴格依規將處分決定印發後及時送達有關單位和受處分人,特別是送達本人的處分決定必須送達到位,由本人簽收,杜絕在送達時“搭便車”。在召開黨支部大會進行宣佈環節,及時跟蹤進度,防止把宣佈處分決定作為某次會議的附加議程,甚至遮遮掩掩不進行宣佈或在極小範圍內宣佈。
做好案件品質年檢,裝好“掃描器”。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與組織部門、人社部門等加強溝通聯絡,針對執行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等共同探討、協商,拓寬紀律處分執行工作反饋維度。同時,每年下半年成立檢查組,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採取多種形式的專項檢查,傳導責任壓力,確保執行工作的規範性。
做好監督意見回復,當好“審核員”。在組織部門選人用人、評先評優向紀委監委徵求意見時,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向組織部門提供真實、全面的審核意見,確保問題事實清楚、回復及時負責、記錄規範齊全,使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讓紀律處分的震懾力得到進一步加強。
“如果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不僅會影響執紀審查工作的效果,起不到懲戒、警示、教育作用,而且會嚴重影響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新華日報 作者 祝幸佳 張亞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