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宿遷市完善“四項機制” 推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
宿遷市從完善機制入手,明確普法職責,加強部門聯動,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完善責任考核機制。將“誰執法誰普法”作為“七五”普法考核重點,定期督查,壓實責任;將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作為市委、市政府對各部門的目標考核項目,佔一定比重,倒逼各責任部門切實履行責任。
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各單位根據年度普法工作任務,安排法治宣傳專項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戶管理,保證需要時拿得出、用得上。同時,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落實好資金使用管理。
完善責任清單機制。建立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清單,並向社會公佈,定期督促檢查,推進清單實施。各責任部門對照清單內容,結合工作特點、工作重點,制定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明確重點任務、時間進度、預期目標等內容,有序推進。
完善案例評選機制。開展優秀案例評選活動,篩選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關係密切的“身邊案例”作為釋法重點,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發佈典型案例。同時,組織典型法治案例的徵集、評比、彙編,對入選優秀案例實施積分獎勵。 (新華日報 作者 王秀 程遙 章銀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