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連雲港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發佈,明確到2022年底,要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更好地保障群眾的健康權益。
《方案》明確,將加強全行業全過程監管,包括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強化醫療服務品質和安全監管、強化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強化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強化醫療衛生行業秩序監管、強化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強化健康産業監管等方面。
《方案》提出,重點從規範執法行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開展信用監管、推進信息公開、加強風險管控、實行網格化管理、推進協同監管等7個方面創新監管手段。建立由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新華日報 作者 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