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近日,連雲港市政府審議通過的《連雲港市地下文物保護辦法》以地方政府規章的形式規範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在地下文物保護利用中的行為,細化了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操作規程和原址保護、異地保護、緊急情況處理、文物巡查、處罰措施等地下文物保護工作制度,體現出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將有效緩解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之間的矛盾,為促進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助力歷史文化名城建設。
同時,《連雲港市地下文物保護辦法》還成為全國率先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意見》精神的地下文物保護專項地方性政府規章,將建設用地“先考古,後出讓”,使出讓土地變為真正意義上的“凈地”,減輕了企業負擔。(文 朱遠明 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