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央行和證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貨幣市場基金在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中産生的問題進行了規範。根據意見,包括“寶寶類基金”在內的貨幣基金T+0贖回將受限。
“寶寶類”等貨幣基金T+0贖回,限額1萬元
快速贖回業務最早起源於銀行理財,貨幣市場基金于2012年開始推出快速贖回業務,“T+0贖回提現”是其中業務模式代表。
意見具體規定如下:
1.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三強化、六嚴禁”的原則要求。
2.對“T+0”贖回提現實施限額管理。對單個投資者持有的單只貨幣市場基金,設定在單一基金銷售機構單日不高於1萬元的“T+0”贖回提現額度上限,投資者按合同約定的正常贖回,不受影響。
3.除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外,禁止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為“T+0”贖回提現業務提供墊資。
4.規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T+0”贖回提現業務的宣傳推薦和信息披露活動,加強風險揭示,嚴禁誤導投資者。
5.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提供以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直接進行支付的增值業務,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貨幣市場資金銷售業務,不得為“T+0”贖回基金業務提供墊資。
上述監管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實施,對改造存量業務墊資模式給予六個月過渡期。
T+0贖回由機構墊資實現,隱藏較大風險
行業人士介紹,在“餘額寶”等貨幣市場基金推出之前,貨幣市場基金及其他各類開放式基金普遍按照T+2的模式,即申購、贖回都需要2個工作日到賬。“餘額寶”推出後,憑藉實時申購與贖回的投資便利成為競爭利器,所謂的T+0贖回業務都是採取機構墊資的方式實現的。
分析人士認為,快速贖回使投資者忽略貨幣基金的投資風險屬性,同時,墊支機構也面臨一定的財務風險,市場極端情形下易引發流動性風險,存在系統性風險隱患。所以,此次政策明確基金管理和支付機構不能參與墊資,只能由符合條件的銀行直接對終端客戶進行墊資。
1萬元限額可以滿足大多數消費者交易需求
截至2018年2月底,貨幣市場基金規模已達7.8萬億,佔基金總規模近60%,僅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就有1.6萬億,佔貨幣市場基金規模的20%,過於集中的資金分佈將加劇應對集中贖回的不確定性和流動性風險發生概率。適當的限額管理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有效控制極端情況下投資者的潛在損失。
據統計資料,從單戶餘額看,超過80%的用戶餘額在1萬元以下,這部分用戶戶均持有基金份額880元。從單筆交易金額看,贖回金額都在1萬元以下交易筆數的超過70%。因此,為T+0設定1萬元的限額可滿足絕大多數消費者的交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