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年認定一次
近日,遼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印發〈遼寧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遼寧省將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為了保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辦園品質,《通知》在認定條件、認定程式、管理監督和退出機制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申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登記為非營利性;經審批部門審批,依法取得辦學許可且年檢合格;幼兒園執行政府指導價,伙食費按照成本收費。
《通知》明確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退出機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年認定一次,認定後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後,各地教育主管部門重新組織認定。對於年檢不合格且整改不力、辦園行為不規範、財務管理混亂、違規亂收費、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一經查實,取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記者 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