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出臺政策扶持“跨境電商”

2019-10-17 09:17:02  |  來源:瀋陽日報  |  編輯:李靜   |  責編:董健雄

  10月15日,記者從瀋陽市商務局獲悉,《中國(瀋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實施意見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經出臺,《細則》包括支持跨境電商平臺建設、支持跨境電商落戶、支持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培育、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等方面內容。

  支持跨境電商企業來沈落戶是《細則》的重頭戲。《細則》規定,對知名跨境電商企業或年營業收入達到20億元;大型跨境電商綜合供應鏈平臺達到入駐商品品類5000個、品牌商授權10個、年營業收入10億元;優質第三方服務商企業達到服務跨境電商企業50家、累計融資2000萬元的,按照企業在瀋陽市落戶産生開辦費用的50%予以扶持,落戶企業須承諾在瀋陽經營三年。

  在支持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培育方面,《細則》規定:知名跨境電商服務企業的服務價格,按照其對外公開服務價格的50%確定,最高不超過2萬元;知名跨境電商服務企業應與區縣政府或商務主管部門簽訂合作協議,合作期限不低於2年;所服務的瀋陽企業,首年跨境電商交易額應不低於10萬元,第二年跨境電商交易額不低於20萬元。跨境電商O2O 線下體驗店單個營業面積不低於200平方米,獲得瀋陽市商務局(或跨境電商綜試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授牌,按照營業額的5%予以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是《細則》的一大亮點。《細則》規定,跨境電商産業園區應獲得瀋陽市商務局授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由園區建設方或運營方申報,其他各功能中心應與園區運營方簽訂協議。其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給予不超過園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整體裝修費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跨境電商培訓中心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具備培訓資質的,給予不超過培訓中心裝修費用、實訓系統費用、設備儀器購置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品牌推廣中心,給予不超過品牌推廣系統軟硬體建設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大數據中心,給予不超過大數據平臺軟硬體建設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進口商品展示中心項目,給予不超過展示中心的裝修和展示櫃購置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代運營服務中心,給予不超過行銷、客服等運營服務場所裝修和系統開發購置費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同時,孵化器、創客中心孵化5家跨境電商企業且每家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扶持;孵化10家跨境電商企業且每家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孵化器不超過50萬元的扶持。

  關於支持跨境電商服務體系建設,《細則》規定:跨境電商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跨境電商誠信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跨境電商風險防控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應實現與瀋陽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對接。開展專業化跨境電商培訓的機構,應具備市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頒發的培訓(或教育)資質;對年培訓人數達到200人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扶持。對跨境電商交易過程中産生的進出口相關信用保險投保保費,給予不超過保費利息6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運營費用按照運營維護費用的50%予以扶持,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記者 趙國清  通訊員 姜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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