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搭建“民生”與“民聲”橋梁 提升精細化管理水準
2021-07-15 17:49:37來源:瀋陽日報編輯:王巍責編:李勝蘭

  原標題:搭建“民生”與“民聲”橋梁 提升精細化管理水準 市城管執法局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爭作貢獻促振興”實踐活動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瀋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紮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爭作貢獻促振興”實踐活動,組織全局黨員幹部職工立足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崗位,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在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準的實踐中辦實事、解難題、練本領、比奉獻,積極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城市管理問題,努力推進城市“潔化、序化、亮化、綠化、美化、文化”,讓群眾共享高品質發展成果,享受高品質幸福生活。

  補短板惠民生 建設宜居城市

  市城管執法局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緊緊抓住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切實辦好各項民生實事,補齊民生領域短板,提高公共服務品質,努力打造“宜居、宜業、宜樂、宜遊”城市生態環境。開展運河綠道二期工程建設,實現南北運河兩側80公里慢道互聯互通,完善30處綠道入口景觀,提升7處綠道周邊景觀,現已完成項目立項、可研方案、施工圖設計文件、預算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等編制工作。期間,相關單位廣泛徵求和聽取市民意見建議,完善園林景觀和便民設施,切實把實事辦好;按照因地制宜、能綠盡綠、不綠硬化原則,對公園綠地、街路綠地等公共綠地採取軟覆蓋、硬覆蓋和綠網覆蓋等方式,全面開展城區“鋪滿綠”工程,已解決裸露地面121萬平方米,9月25日前完成全域“鋪滿綠”;按照“兩隔離兩貫通兩優先”要求,在街邊、街角、街心綠地,規劃建設口袋公園1000個,到6月30日已經建設完成300個,10月30日前建設完成700個,並增加座椅、建設器材等城市傢具,打造美麗溫馨的休閒娛樂新空間。

  入企業解難題 優化營商環境

  2018年瀋陽市九城區實行環衛市場化改革,2019年市城管執法局專門制定了《關於優化環衛市場化改革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區幫助環衛企業解決發展中的瓶頸問題,為環衛企業營造良好寬鬆的服務環境。

  市城管執法局公用事業分局定期召開協調會,組織12名環衛幹部,採取“一對一”幫扶方式,深入環衛企業了解運行狀態,了解環衛企業運行中的難點問題。針對環衛企業作業中的散流體污染、路面反水污染等問題,協調城管執法、水務部門建立微信群,採取有問題群內反映、群內接收、群內辦理的方式,有效減少了道路污染問題,為環衛企業營造了良好的作業環境。

  今年6月,得知中環潔(瀋陽)環境服務公司存在被拖欠服務費的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公用事業分局馬上到所在區進行調研,協調該區政府先期籌措資金1000萬元,同時按月定期撥付服務經費,逐步解決欠款問題,確保區域環衛工作正常運行。

  懂技術真服務 深化社區共建

  在黨史學習教育中,局各級黨組織推動建立服務群眾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共聯共享共建共促”活動,局屬52個黨支部與虎石臺街道5個社區建立共建協調機制,定期與社區共同開展特色共建活動,提供特色服務,目前,已開展活動10余次。

  虎石臺街道富城社區地處沈北城鎮邊緣,基礎設施老舊,私人佔用綠地、園區開荒現象突出,運河中心機關黨支部通過實地考察和調研,5月13日、14日,組織綠化管理和技術骨幹為社區栽植景觀型灌木500余株。同時,該支部還充分發揮園林綠化管護技術優勢,為駐地社區服務。大東區臨濱社區始建於20世紀80年代,園區綠化較差,部分區域雜木荒草滋生,嚴重影響了社區群眾的生活品質。4月10日,運河中心機關黨支部黨員志願者30余人放棄休息,為社區修剪綠籬和矮喬、灌木近2000米,解決了樹木擋光、蔓生雜木侵佔運動場地等長久以來影響群眾生活品質的實際問題。(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 梁馨月)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