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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為百姓撐腰

2016-02-18 16:40:07|來源:中國青年網|編輯:王瑞芳

  “民告官”俗稱行政訴訟,曾被認為是社會進步的“晴雨錶”、司法公正的“刻度表”,不僅從根本上挑戰了民不敢告官、老百姓信訪不信法的歷史,而且為公民提供了與政府掰一掰手腕的機會和平臺,實現政府與公民關係的重構,讓法律真正成為公民的堅強後盾。然而最近一則“民告官卻見不著官”的新聞卻引發輿論譁然,因為自己的土地使用證被政府變更登記在別人名下,七旬婦狀告華陰市政府違法行政,要求恢復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但是作為被告的華陰市政府所採取的態度卻是不應訴、不出庭、不回應,淡定得令人震驚。

  儘管在行政訴訟中,被告缺席並不影響審判,但是華陰市政府的“三不”態度卻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為官不為、挑釁法律權威、漠視百姓訴求的官僚心態。要知道,去年10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提出漠視群眾訴求可免職。

  事實上,自從1990年《行政訴訟法》正式頒布實施以後,“民告官”從“難以想像”變成“再尋常不過”。可就在這看似尋常裏,潛藏著只見民不見官、民告官勝訴率低等多重現實困境。為破解這些困境,推動“民告官”從“囧”途走向“通”途,2013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啟動了《行政訴訟法》的首次大修。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去年5月1日,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正式頒布實施,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利器,必然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基石。依法治國的核心在於依法治權,華陰市政府的做法意味著,在建設法治中國和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征程中仍然面臨權力任性的藩籬。習近平總書記在闡釋中國夢的內涵時説道:“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必須不斷為人民造福。“民告官”搭建的是一個官民平等對話的平臺,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武器,地方政府拒絕應訴、拒絕出庭、拒絕回應,等於是將自己置於百姓的對立面,與“共享”發展理念,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與社會公平正義都背道而馳。

  地方政府與百姓直接接觸,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普通公民對政府形象的直觀判斷。當前政府仍顯公信力不足,“官員腐敗”成為一些人的刻板印象,華陰市政府的“三不”態度對於整個黨和政府的形象都是一種損害,容易加劇官民對立情緒,不利於社會穩定發展的大局。就如網友評價華陰市政府拒訴一事,多數人並未提及華陰,而是延伸到對政府及體制的批判上來。這其中固然與網絡充當了情緒記憶體的功能密不可分,但更重要的是,少數基層政府官員沒有將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落實到位。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依法治國的本質屬性,“民告官”的立案率、勝訴率、執行率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是否得以精準落地的有效衡量尺規。類似華陰市政府這種行政訴訟“只見民,不見官”的現象依然存在,“民告官”不能只是看起來很美,而要建構起為百姓撐腰、有效制衡權力的鋼鐵長城。(敘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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