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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管理陷“惡性博弈”:花不動、趕緊花、胡亂花

2016-05-09 10:10:27|來源:新華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科研經費管理陷“惡性博弈”:花不動、趕緊花、胡亂花

  “鬆綁”滋生腐敗,“收緊”引發爭議——當前,我國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研發經費投入國家,科研經費管理緣何陷入收緊還是鬆綁的“惡性博弈”?

  科研經費管理陷“惡性博弈”:花不動、趕緊花、胡亂花

  花不動:“彩票”變負擔,預算、報銷繁瑣而勞心

  田武(化名)在某985大學擔任副教授,最近在申報一個社科類課題時碰到了麻煩,預算將課題經費列入“設備資料購置費用”,遭遇到固定資産審批和政府採購的強制性規定而被擱置。

  “填不完的表格,寫不完的論證,搞不完的評審。好不容易拿到經費,開支和使用更為繁瑣。規定變化又快,我們每次報銷都學習新的方法,光是貼發票就要跑好幾趟財務處。”田武説。

  “財務跟防賊一樣,錢越來越難花出去了。”一位高校教師感嘆,過去拿到項目經費像中彩票一樣的,現在成了負擔,要不是為了職稱晉陞,大家都不願意做課題。

  不僅縱向課題(課題組申請國家級、部委級的科研項目),一些過去被視作相對寬鬆的橫向課題(課題組承接來自企業、學校等平行單位的科研項目)也明顯受限。

  江蘇一家産業研究院的總工程師告訴記者,某理工大學有一個科研項目獲得了江蘇省撥款500萬元的科研經費,該産業研究院參與了其中一個40萬元的項目。“合作後才發現,所有的經費都要走該大學的口子去報銷,而高校的報銷制度實在太複雜了,光一個出差就批來批去,條條框框太多。如今,我們與校方的合作進展緩慢。”

  有專家認為,“花不動”的科研經費背後,是繁複的預算、不近情理的支出與報銷限制等滯後的科研管理模式。科學家深感時間不夠、財務水準不足,科學研究的積極性與有效時間都大打折扣。

  南京某高校重點實驗室一位副主任説,實驗室每年有大約1000萬元科研經費,他原本希望能夠從國外多招聘一些優秀的博士參與項目共同工作,然而受限于“人頭費”過低,招不到需要的人才,只能靠幾個學生應付。

  一位科研人員透露,越牛的老師獲得的經費越多,如果嚴格列支,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資金僅靠高校的研究很難花掉,“一些經費就放在賬上睡覺”。

  趕緊花:“花不完不能結項,甚至還要倒扣工資”

  中科院院士、清華大學原子分子納米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李家明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去國外參加學術會議,想利用會後時間順訪下當地有名的實驗室,但是目前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允許。李家明被告知,因為這是兩個工作,他可以先回國,再單獨申請去訪問那個實驗室。

  “買醬油的錢不能用來買醋”“立項前費盡心思編材料、立項後千方百計找發票”,類似的問題幾乎成為每個科研人員的切膚之痛。

  “比如,我們原先計劃去上海、武漢兩地調研,課題做到一半發現還應去北京,那麼北京的開銷很可能就報不了。我就只能先回到廣州,然後再申請去北京。”廣州某高校自然學科的一位教授透露,差旅費還只是小的支出,更麻煩的在實驗投入。“如果我們在中途突然有某個重大發現或是突破,需要再追蹤三五年,這類申請就很麻煩。”

  據了解,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原則之一是“專款專用”,課題正式開始之前,科研人員往往要先做預算,對開支的內容和時間表進行列舉,其中包含一份項目經費用途預算。在允許報銷的項目中,實際費用開支必須與課題申請中經費預算相符,如果後來某項費用多出錢來,那就只能由科研人員自己負擔。

  花錢不僅要花對名目,什麼時間花多少,什麼時間花完都有規定。南京工業大學技術轉移中心主任阮錦強介紹,除了嚴格按照科研活動設置好的週期花錢,還必須在項目規定時間內恰好花完。“我們國家驗收項目時,科研經費不能有結余,有結余是不能驗收的。所以必須要想辦法花掉。”

  “我聽過最為極端的例子是在課題結項時間內花不完錢而導致不能結項。北方某高校還有科研人員因此倒扣工資的。”田武表示,當你真正需要花錢的時候,可能項目已經結束,前期不怎麼要花錢的時候,預算進度卻要求你趕緊花。“我賬上還有40萬元的科研經費,現在是個煩心事。”

  胡亂花:科研經費“跑冒滴漏”四大暗道

  一方面,科研經費管理的繁文縟節已經影響到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即使審批再繁複、管理再嚴格,科研經費套現從根源上也無法杜絕。半月談記者調查了解到,除了常見的發票套現外,騙取科研經費還有四種比較隱蔽的渠道:

  一是套取科研經費設立“小金庫”。2015年,據教育部通報,從2003年開始,北京郵電大學有關部門的科研人員通過列支會議費、餐費、住宿費等方式,將套取資金(主要為科研經費)支付到北郵科技酒店,用於有關支出,結余資金形成“小金庫”,涉及資金達到280余萬元。

  二是勞務費轉移。國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學基金規定,勞務費只能發給參與項目的研究生、非課題組成員或無工資人員,課題組成員不可以有任何勞務費,而且發給這些人的勞務費還要求不可以超過項目總額的5%~10%。學生可以領,老師不能領,有些老師就想出了“變通”的辦法。勞務費以學生的名義領,其實落入課題組成員自己的腰包。

  三是專家諮詢費套現。一位南京大學的青年教師告訴記者,科研經費管理中允許支出專家諮詢費,於是出現了很多科研人員只能在熟人之間交換諮詢費的行為,甲做乙課題的專家,領取諮詢費;而乙反過來做甲的專家領取諮詢費。單獨看都沒什麼問題,但嚴格審計就有套取科研經費的嫌疑。

  四是橫向課題利益輸送。橫向經費,相比縱向經費管理要寬鬆一些。已被判刑的陳某利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苕溪課題”總負責人的職務便利,編制虛假預算,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套取近千萬元專項科研經費。

  “我們常開玩笑説想搞誰就查他的發票。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説,如果科研人員用非正當的手段解決自己的正當需求成為普遍現象,那麼應該反思是不是制度層面出現了問題。”南京大學一位青年教師説。

  跳出惡性博弈怪圈:收緊還是鬆綁?

  在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下,龐大的支出能在多大程度上轉化為科研人員的動力?又有多少真正成為驅動創新的動力?如何跳出“惡性博弈”怪圈?

  受訪科研人員及科研經費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應在尊重智力勞動的前提下,對科研經費採取剛柔並濟、分類管理的辦法。

  科研活動是智力勞動,“人頭費”應佔據較大比例。李克強總理近期考察北京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時,詢問科研經費中“人頭費”比例。得知該院僅佔30%後,李克強總理説,基礎科研關鍵靠智力,發達國家這方面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其“人頭費”佔比很高,數學研究甚至達80%至90%。科研“人頭費”不要管得太死,否則很難吸引一流人才。

  很多科研人員表示,長期以來申報科研經費形成了一個慣例,往往將購買設備的費用往高裏報,科研人員的研究費、勞務費則往低了説,這樣的申報方式容易獲得通過,但實際上是購買設備的錢用不了,招聘科研人員的費用卻不夠。

  南京工業大學國家特種分離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負責人顧學紅教授表示,在美國,大學一般給教授發放9至10個月的工資,另外兩三個月要靠教授從自己爭取的科研經費中列支。在美國的科研經費中,科研人員的研究費或勞務費是非常剛性的支出。管理部門在科研經費的分割上應進一步科學劃分比例,將資金的重頭用在“人”的身上。

  管理要剛柔並濟,確保經費花得出,更用得好。不可否認,管理漏洞成了腐敗的溫床,導致科研經費大量流失,因此加強剛性約束非常必要。但科研活動不是車間生産,靈活性較強,需要柔性化的管理。

  阮錦強分析,柔性化管理應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科研經費的使用方向不可能一成不變。項目申報之初與項目進行過程中,有些地方可能需要的開支少了,有些地方需要的開支可能又多了,這就需要對經費的分佈進行適當調整。只要科研項目組能提出合理建議,完全可以變化資金的用途。另一方面,管理理念上,變事前審批為事後審計,給予適當彈性,給項目負責人招聘相關科研人員、給學生發放勞務費方面更多權限,有利於項目組更好地科研攻關。

  同時,要按經費的來源、不同學科的特點,對經費進行分類管理。科研人員介紹,與上世紀90年代相比,科研經費來源發生了巨大變化。過去主要靠財政撥款,如今橫向經費不斷增加。來自南京工業大學的統計數據顯示,學校科研經費來源中,企業部門佔了40%。與財政資金不同的是,科研人員從企業獲得的經費屬於市場化的方式,但由於對科研經費管理的收緊,現在很多高校將財政與企業的經費放到一個筐子裏管理,這大大降低了經費的使用效率。

  阮錦強建議,區分經費的來源,對從企業獲得的科研經費宜採取市場化的管理方式,給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性。不同學科對人員、儀器設備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切不可按照相同的模式進行“一刀切”式的管理。(半月談記者 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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