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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緊扣經濟社會發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2016-05-18 10:59:5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張斯路

  國際在線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秘書長徐建培介紹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王志剛: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很高興國新辦給我們提供了一次寶貴的交流溝通機會,感謝各位長期以來對科技改革發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創新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首,做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部署,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

  王志剛: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發揮科技創新在經濟轉方式調結構重要作用的關鍵環節。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並明確要求“科技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李克強總理指出,要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通道,儘快形成新的生産力。落實創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王志剛:

  強化科技創新對社會生産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要求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科技興則民族興,科技強則民族強。科技成果只有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一方面要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不斷産生引領發展的重大原始創新成果;另一方面要聚焦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推動這些成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轉化應用,加快形成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支撐力量,擴寬發展新空間,搶佔發展制高點。

  王志剛:

  強化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求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現實生産力。科技創新絕不僅僅是實驗室裏的研究,而是必須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面臨“三期疊加”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戰,必須加快實現新舊發展動力的轉換,發揮科技創新作為發展新引擎的重要作用。這就要求構建更多依靠創新驅動、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增強高水準的創新源頭供給,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撐作用,依靠成果轉化使産業發展“無中生有”、“有中生新”,推動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蓬勃發展。

  王志剛: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要求進一步優化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不暢,癥結就在於科技創新鏈條存在體制機制關卡,創新和轉化各個環節銜接不夠緊密。為進一步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消除科技創新中的“孤島現象”,就要加快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環境,形成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公平開放的市場體系、科學合理的體制機制,更好發揮政府與市場兩方面的作用,形成政産學研用多方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的新格局。

  王志剛: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了系統性安排部署。配合全國人大積極推動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等政策障礙;制定了《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並由國務院印發實施,進一步明確細化了相關制度和具體操作措施;在國家科改領導小組領導下,科技部會同18個部門制定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已于4月21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與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出臺《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法>若干規定》,是一個整體考慮和系統性部署,形成了從修訂法律條款、制定配套細則到部署具體任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對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王志剛: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緊扣創新發展新要求,堅持市場導向、政府引導、縱橫聯動、機制創新的原則,推動落實和完善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科技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功能完善、運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釋放財政資金投入産生科技成果的巨大潛力,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産業化,形成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新動力。

  王志剛:

  《方案》面向“十三五”時期部署了8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全面推動各地方、各部門、各類創新主體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形成千軍萬馬共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格局。主要推動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激發創新主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積極性。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一批機制靈活、面向市場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探索有效機制與模式。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構建産業技術創新聯盟、新型研發機構等協同開展成果轉化。推動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互動融合,調動科技人員轉化成果積極性,支持以核心技術為源頭的創新創業。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撐服務體系。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專業化、市場化的國家技術交易網絡平臺,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與公示,解決成果交易流通與市場化定價問題。鼓勵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發展,完善技術轉移機構服務功能。大力培育專業化技術經紀人,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納入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

  王志剛:

  三是開展科技成果信息匯交與發佈。圍繞新一代信息網絡、智慧綠色製造等重點産業領域,以國家財政科技計劃成果和科技獎勵成果為重點,發佈一批能夠促進産業轉型升級、投資規模與産業帶動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場化的科技成果産業化路徑。

  四是發揮地方在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設一批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加大政策、服務、金融等創新力度,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與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産業化基地,完善基層承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平臺和機制,通過成果轉化支撐區域産業轉型升級。

  五是強化創新資源深度融合與優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資金投入機制,發揮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投貸聯動、眾籌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寬資金市場化供給渠道。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融合轉化應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王志剛:

  行動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把完善和落實政策法規作為重要著力點,大力推動各地方、各部門進一步制定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對於實踐中遇到的體制機制問題,及時探索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要強化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統籌部署,推動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紮實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各項工作。同時將建立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機制,為調整完善政策舉措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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