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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憑啥有“學歷歧視”

2016-06-29 08:54:59|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2013年,河南省新鄭市出臺規定,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的人才,才有資格申請公租房。兩年來,“人才”二字將很多人拒之門外,新鄭市人才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則表示,該規定是一種獎勵人才的形式,是對特定人才的一種激勵政策。(《中國青年報》6月27日)

  公租房本是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主要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而新鄭市為公租房申請人為設置準入門檻,方式欠妥。根據2010年6月8日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公租房具有“保障性”和“供應群體廣泛性”等特徵,沒有理由限制低學歷者進入。

  新鄭市相關部門提出學歷標準,除了為解決“僧多粥少”的問題,恐怕還摻雜當地借公租房留住人才的願望。對高學歷人才進行政策傾斜無可厚非,但“保障”和“獎勵”不能混淆。新鄭要吸引並留住人才,大可動用保障性政策之外的其他資源,比如各項免稅和獎勵措施。把手伸向公租房,不僅有損低收入者的權益,還破壞了政策的公平性——本科以上學歷的申請者收入相對較高,低學歷者的住房形勢更嚴峻。

  公租房演變成人才公寓,新鄭市絕非首創。據媒體報道,早在2011年,北京中關村首批人才公租房就流向了知名企業的精英,此外,廣東、重慶也有類似案例。這種做法違背了“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兜底”的初衷,不僅無助於解決住房問題,還加劇了城市各階層的分化。即便公租房供不應求,也應該通過搖號等措施公平分配,而非隨意變通甚至曲解、異化公租房政策。(韓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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