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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瘋傳“長春將有特大暴雨” 核實是假的

2016-07-20 15:39:37|來源:中國吉林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朋友圈瘋傳“長春將有特大暴雨” 核實是假的

  20日,一條有關“長春將有特大暴雨”的信息刷爆了長春市民的朋友圈……這條消息,引起了部分市民的恐慌。

  中國吉林網記者核實獲知:該消息是假的,但長春確實將迎來降雨。

  瘋傳的“消息”

  20日10時許,記者的朋友圈裏有朋友傳來這樣一條消息:“轉發學校緊急通知:剛剛長春市開了全市防汛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今天(20日)晚上開始至明天(21日)有特大暴雨(有可能有1998年那麼大洪水),家有住危房和河邊低窪地帶、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旁的親戚趕快通知,今、明兩晚不要到不安全的地段居住,在低處開門面的趕快抓緊時間將商品轉移至高處;今天白天大家儲備好用水,大暴雨後自來水可能會濁二、三天!車輛不要停在低窪地帶。一定要關注財産、人身安全!希望大家無論是在家裏還是出行千萬注意安全!”

  隨後,記者也翻閱了一些群,除了“信源”出處不一樣外,其餘內容均一樣。除了上述展示的來自“學校緊急通知”外,還有來自“省直機關工委”、“省高校”等緊急通知。

  有些亂了。

  多方核實證實為假消息

  對於這條消息,記者感到有些不靠譜。

  當時,記者正在採訪第15屆農博會新聞發佈會。會上,長春市副市長桂廣禮有發言。要知道,桂廣禮還有個身份,那就是“長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長春如果要開全市防汛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作為長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的桂廣禮肯定要參加,實際上他出席了農博會新聞發佈會。

  那會不會是20日早上開的呢?

  中國吉林網記者也進行了進一步的核實。

  “是假消息,我們並沒有收到開會的通知。”20日,長春市委宣傳部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

  此後,記者在長春市防汛辦得到了進一步的肯定。“今天(20日),我們並沒有召開類似的會議。”採訪中,長春市防汛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長春市近期從未召開過防汛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同時,他也分析,此消息非來自權威部門,消息源含糊不清,並不靠譜。

  長春確有降雨

  那對消息中提到的“特大暴雨”呢?

  “‘特大暴雨’子虛烏有,長春確實迎來降雨天氣。”20日,中國吉林網記者從長春市氣象局了解到。

  據長春市氣象局發佈氣象信息提醒:降雨過程將至,做好局地氣象災害防禦。

  信息顯示,7月1日-19日,長春市氣溫偏高、降水偏少。全市平均氣溫23.5℃,比常年22.8℃高0.7℃;累計降水量18.5毫米,比常年94.7毫米少76.2毫米(少80.5%)。7月14日土壤水分監測信息顯示:農安、德惠、市區、九台崗地和平地20釐米土壤含水率一般為15%~18%,其它市縣一般為19%~20%,部分鄉鎮已經出現氣象乾旱。

  受華北氣旋北上影響,預計7月21日-23日,長春市將有一次降水天氣過程,並可能伴有雷雨大風和短時強降水等強對流天氣, 全市平均過程降水量20~30毫米,其中農安南部、長春市區、雙陽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它地方有雷陣雨。預計新立城及石頭口門水庫上游流域降雨量為40~60毫米。

  此外,預計24日-26日長春市有分佈不均的陣雨、雷陣雨天氣,局部地方伴有短時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

  建議:一是本次降雨過程對緩解農業旱情有利,但雨勢較急,南部將出現短時強降水,建議各地注意預防城區積水或低窪農田內澇等災害;二是降雨過程可能伴隨雷電、短時大風等天氣,城鄉群眾注意預防;三是建議各地加強交通疏導,預防交通擁堵,出行人員注意交通安全。

  相關連結: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一男子散佈“暴雨”謠言 被行政拘留

  6月16日,公安機關在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通過朋友圈散佈“牡丹江剛剛市裏開了全市防汛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今天晚上開始至明天有特大暴雨(有可能有1998年那麼大洪水)……”的信息,經初步調查核實,信息中所涉上述內容屬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此,公安機關鎖定違法行為人為牡丹江市長安公安分局轄區內居民崔某。

  當日下午,長安公安分局民警將崔某抓獲。經審訊,崔某對其在朋友圈上虛構事實,散佈謠言一事供認不諱,稱其在聊天群看到“剛剛市裏開了全市防汛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今天晚上開始至明天有特大暴雨(有可能有1998年那麼大洪水)……”的信息,他擅自在信息前加了“牡丹江”字樣,崔某對其所做所為表示悔過。

  對此,公安機關依法對崔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牡丹江市公安局呼籲廣大網民,文明上網、理性上網,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市民。對於自己難以分辨的謠言,要多方求證,綜合判斷,多關注官方發佈的消息和權威媒體的報道,不要以偏概全,偏聽偏信,被虛假信息所誤導。對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中國吉林網記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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