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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懷打算,越菲雙方難在南海問題上達成實質性成果

2016-09-30 10:35:3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梁生文

  9月28-29日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攜外交部長亞塞、司法部長阿吉瑞和國家安全顧問艾斯比倫等人對越南進行了為期2天的正式訪問。在臨行前,杜特爾特曾發表講話聲稱期待越南之行能與越南在經濟、農業、防衛和海事等領域交流意見並加強合作。雖然菲律賓方面沒有明確提及南海問題,越南方面也以較為低調的姿態報道了菲律賓總統的越南之行。但從越菲兩國新聞發佈透露出的信息看,無論是菲律賓方面所稱的防衛和海事問題,還是越南方面所宣稱的國防、安全和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都預示著南海問題是越菲兩國會談不可或缺的內容,這從杜特爾特的主要隨行人員安排也大致可窺見一斑。

  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杜特爾特先於28日會見了旅居越南的菲律賓僑民和菲越商界的代表,稍後才會見了越南國家主席陳大光和越共總書記兼軍委書記阮富仲,但由於南海問題的凸顯,外界幾乎一致將興趣的焦點放在了越菲領導人會談上,杜特爾特訪越能否和越南在南海問題上達成某種共同針對中國的協議,成為外界最關心的問題。

  儘管這次菲律賓代表團陣容非常龐大,陪同人員中幾乎匯集了和南海問題相關的各主要部門的主官,但越菲兩國想要在南海問題上就如何應對中國達成某種實質性的共識時機卻不成熟,這主要是由如下兩方面的原因決定的:

  首先,越菲兩國在南海問題上各有打算,在利益訴求上並不一致。

  除了將中國作為兩國共同的威脅和挑戰外,兩國在南海的利益多有衝突。越南作為在南海地區的最大既得利益國,佔據了南沙群島29個島礁,廣泛分佈于南沙海域的各個地區,包括菲律賓聲稱擁有主權的水域。為了維護越南的既得利益,越南綜合運用歷史性權利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其侵佔南沙群島的行為辯護。對於臨近越南海岸的部分海域,越南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規定來為本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的行為辯護,對於超出200海裏的島礁和海域,越南通過歷史性權利來聲索。

  然而,菲律賓的情況與越南有很大的區別。19世紀末,美西戰爭結束後,美國和西班牙兩國通過條約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菲律賓獨立後,菲律賓憲法再一次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根據這兩個文件,南沙地區和中沙地區均在菲律賓領海之外。同時,在上世紀50年代中期的克洛馬事件中,菲律賓曾明確向中國台灣當局表示南沙群島不在菲律賓領土範圍以內。而且,菲律賓和南海相鄰的一側有深達5000余米的馬尼拉海溝,將菲律賓列島和南海其它部分分為明顯不同的兩個地質結構,U型線中的中國海和菲律賓的海上界線並不鄰接。由於美國、西班牙和菲律賓都曾通過法律文件規定其領土範圍,受禁止反言原則的限制,菲律賓沒有任何理由在南沙地區主張歷史權利,馬尼拉海溝的存在也使得菲律賓難以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大陸架原則支持本國的聲索,其唯一可以片面解讀的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200海裏專屬經濟區的規定。而要達到本國的目的,就必須盡可能將在其海岸200海裏之內的南沙島礁界定為低潮高地,或者至多為岩礁。這樣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和以往的島礁爭端判例,南沙中沙地區目前在中國和越南實際控制下的中國傳統海域都將成為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正因為如此,才有了所謂“南海仲裁案”中出現對菲律賓一邊倒的判決。

  判決雖然“否定”了中國的U型線,將太平島降格為岩礁,將許多島嶼判定為低潮高地,但這些判決同樣對越南的既得利益造成了嚴重的衝擊。這個仲裁結果,除了支持越南自行劃定的專屬經濟區外,對越南自行在中國海域劃定的扇形線和所佔南沙島礁海域的合法性都造成了嚴重的衝擊。因此,在南沙主權問題上,如果越菲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做出重大讓步的話,兩國很難調和彼此的利益,達成一個實質性的成果。

  其次,“南海仲裁案”結果實際上成為越菲雙方達成進一步實質性協議的障礙。

  “南海仲裁案”結果出來後,越南方面表示了“歡迎”,但從來沒有表示支持或遵守。越南表示歡迎一方面是因為仲裁庭“否定”U型線為越南將其專屬經濟區劃到中國U型線內的傳統水域找到了法理藉口。另一方面,越南長期支持菲律賓對華採取司法行動,本國卻坐享其成,這種表態也算給菲律賓作槍手的一個交代。不承認“仲裁案”結果的合法性,不切實表態遵守“仲裁結果”是因為“仲裁結果”實際上也否定了越南所謂的歷史主權,否定了越南實際控制下南沙東部和南部地區島礁的合法性。正因為如此,越南實際上只是在片面的利用“仲裁案”的結果,對本國有利的部分,斷章取義加以利用,而不利的部分卻從來不予提及。

  對於菲律賓而言,“仲裁案”雖然是一個虛假的勝利,並沒有使得菲律賓從中獲得任何好處,但“仲裁結果”畢竟給菲律賓在南海的主權聲索提供了所謂“法理”基礎。在菲律賓國內目前民族主義高漲的情況下,杜特爾特也不可能公然放棄和推翻“南海仲裁案”賦予菲律賓的“合法”權利依據,而越南出於維護本國既得利益的需要,也不可能在南海仲裁案問題上做出超出對“結果表示歡迎”的表態。因而,雖然杜特爾特率領外交部長、司法部長和國家安全顧問到河內和阮富仲總書記和陳大光主席談兩國共同關心的地區安全問題。但是,由於兩國各有打算,利益目標重疊,結果杜特爾特與阮富仲和陳大光在南海問題上只達成了尊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南海爭端,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這一老生常談的共識也就不足為奇。(趙衛華 廣東國際戰略研究院、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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