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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公安部掛牌督辦21起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2016-09-30 18:56:3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韓基韜

  國際在線報道: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最高檢和公安部今天聯合下發通知,對21起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掛牌督辦。據悉,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一是涉校學生被詐騙重點案件;二是跨國境引渡回國詐騙團夥案件;三是公安部重點督辦系列詐騙專案。

  為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推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六部門聯合發佈《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後,最高檢和公安部再出重拳,于9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對21起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要進一步認清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峻形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的各項要求上來,把嚴厲打擊此類犯罪作為當前重點工作抓實抓好。

  各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要毫不動搖堅持嚴打方針,充分發揮打擊犯罪主力軍作用,轉變偵查模式,創新打法戰法,整合多方資源,快偵快破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對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要組織專班集中攻堅儘快破案,注意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協調,確保案件批捕起訴工作順利進行。

  各級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和公訴部門要積極作為,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一定要快捕快訴;對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一定要組織精幹力量集中辦理;對重點整治地區和突出地區,一定要加強支持配合力度,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

  《通知》強調,各省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和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公訴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掛牌督辦案件的總負責人,要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督辦案件的指導、協調和信息報送等工作;要及時了解和掌握辦案進展情況,及時幫助解決案件定性、法律適用、證據運用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各辦案單位要組織精幹力量組成專班集中辦理掛牌督辦案件,在確保辦案品質的前提下,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對工作不力的,最高檢和公安部有關廳局將以發函催辦、現場督導、通報批評、約談責任人等方式進行督辦。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廳局負責人介紹,聯合掛牌督辦的這一批案件都是特別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一是涉校學生被詐騙重點案件,如山東臨沂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廣東惠來蔡淑妍被電信詐騙致死案;二是跨國境引渡回國詐騙團夥案件,如“8.20”亞美尼亞專案、“9.20”柬埔寨專案;三是公安部重點督辦系列詐騙專案,如浙江紹興“2016.4.19”系列釣魚軟體刷單特大網絡詐騙案件。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廳局負責人強調,這一批案件目前正處在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不同階段,各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辦案品質和效率。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廳局負責人表示,最高檢、公安部還將根據情況適時繼續掛牌督辦第二批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要堅持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確保打擊力度不減,辦案品質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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