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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框架下的中波合作勢頭良好

2016-11-05 13:43:2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顏觀潮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湯黎):第五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11月5-6日將在拉托維亞首都里加舉行。從2012年在華沙舉行的首次領導人會晤到布加勒斯特,從貝爾格萊德到蘇州,在“16+1合作”機制促進下,中波兩國在互聯互通、經貿金融、人文交流、地方合作等領域的合作不斷深化,發展勢頭良好。詳細情況,請聽本台駐波蘭記者湯黎發回的報道。

  波蘭是中國在中東歐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和“一帶一路”沿線重要國家,中波連續多年成為對方在亞洲和中東歐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波蘭也是中東歐國家中唯一以創始成員國身份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國家。中國問題專家、前波蘭駐中國上海總領事沙發什博士曾參加過在貝爾格萊德舉行的“16+1”領導人會晤。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我高度評價‘16+1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令我們高興的是該機制始於華沙。在短短的幾年中,雙方的合作成果遠遠超出我的預計。我認為,前四次中國-中東歐領導人會晤非常重要,特別是去年在中國蘇州舉行的第四次總理會晤。我想,如果《蘇州綱要》中的內容得到全面落實,那麼中國-中東歐關係將會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沙發什説,里加會晤對確保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之間關係的發展擁有良好的政治氣候具有著重要意義。目前“16+1合作”涉及基礎設施建設、高新技術和綠色經濟以及貿易投資、教育、旅遊、人文交流等方面,他認為,合作領域還應更寬泛,並使合作更加契合各國的發展需求,均衡發展。

  “我看好‘16+1’之間未來的合作,我們談論已經足夠多了,現在該是具體落實相關項目的時候了。中東歐是中國和亞洲通往歐洲的大門,雖比不上中國,但歐洲市場不可小視,擁有5億的消費者。我想,通過我們共同的努力落實拉托維亞‘里加會晤’所作出的決定,一定會向前推進‘16+1’的合作,對此,我持樂觀態度。”

  中國駐波蘭大使館經商處劉麗娟參贊在談到在‘16+1框架’下中波經貿合作的成果時表示,

  “近年來,16+1機制通過了不少舉措和綱要,即《2012年十二項舉措》《2013年布加勒斯特綱要》《2014年貝爾格萊德綱要》和《2015年蘇州綱要》,這些文件的簽署為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經貿合作帶來了很多指導性的意見,同時也促進了我們和中東歐國家的經貿合作。波蘭視該機制為良好的發展機遇,並在這個機制下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劉麗娟參贊介紹説,在“16+1合作”機制促進下,中波經貿發展勢頭良好。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首先是16+1對“一帶一路”和互聯互通建設具有促進效果。2015年11月波蘭總統杜達訪華期間雙方簽署了《共同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備忘錄》。2016年3月,波蘭完成了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議的全部法律審批手續。目前中歐班列發展勢頭良好,波蘭位於歐洲東西要道,目前羅茲和四川已互設代表處。渝新歐、鄭新歐、營滿歐、渝蓉歐方面均在探討在波設立物流中心的可能性。2016年9月,國航開通了北京-華沙航線,對促進雙邊合作及人員來往發揮促進作用。第二,“16+1合作”機制促進雙邊貿易繼續穩增。2015年中波貿易額達927億茲羅提(折合約21億歐元),同比增速高達15%。中國穩居波蘭第二大進口來源國。中國與波蘭簽署了動物檢疫、乳製品、禽類和豬肉的動物檢疫,目前兩國檢疫部門正在商談波蘭蘋果出口到中國的協議。同時中波會展合作頻繁,有效地促進了雙邊貿易。第三,“16+1合作”機制促進中國對波蘭投資速度加快。中波合作新項目不斷增多,投資領域包括機械、能源、制藥、電子、IT、海運、垃圾處理等行業,不少項目屬於産能合作類別,目前合作勢頭良好。第四,“16+1合作”機制促進兩國金融合作提速。除了設立100億美元專項貸款和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用於項目投資外,今年8月,中國銀行和匯豐銀行擔任聯席主承銷商的(熊貓債)在華成功發行,因此,波蘭成為第一個在華發行熊貓債的歐洲主權國家。

  劉麗娟參贊透露説,在此次里加會晤上,中國工商銀行和中東歐國家銀行將可能簽署成立金融公司的合作文件,另外,中波兩國有意向在清潔能源、固體垃圾發電項目、新能源方面和輸變電站等項目上進行進一步合作。

  “我們希望能有更多的中國企業進入波蘭市場,發揮我們中國的産能和管理以及我們設備的優勢,能夠加入或幫助波蘭發展新能源的工作。希望我們的企業走出來,在投資或承包工程項目上能夠順利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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