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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景區吃飯點568元套餐 服務員:必須點898元的

2017-02-27 09:42:51|來源:成都商報|編輯:杜軍帥

  ■ 2月5日,週六,何先生一行9人來到位於三聖鄉的秀麗東方景區遊玩,中午在景區內的紫薇軒家宴館吃午飯,晚餐也選擇在同一地點。不過,在晚飯點餐時則遭遇了不順。

  ■ 何先生一行點了一個568元的套餐,但服務員表示“標準不夠”,需點898元的套餐才行。一番溝通後,何先生最終無奈地點了一份價值668元的套餐,而就餐的心情也受到了影響。

  食客投訴

  9人點一份568元的套餐

  服務員稱“標準不夠”

  “我們就吃得了這麼多,為啥就不能點568元的套餐?”説起25日晚在秀麗東方景區內紫薇軒家宴館的用餐經歷,何先生仍然有些激動。

  當日,何先生趁著天氣晴好,又正值週末,便約上朋友一同前往位於三聖鄉的秀麗東方景區遊玩,但在傍晚就餐時卻遭遇了不順。

  何先生介紹,當日在購買秀麗東方景區門票時,何先生選擇了80元一張的用餐代金券,“因為憑這個券説可以在裏面的餐館消費,當現金抵用,就相當於不用單獨買門票了。”進入園區後,何先生找到這家規模相對較大的中餐館,定了午餐,“我們人多,代金券加起來就有540元了,因此中午就點了一個大的套餐,800多的那種。”

  飯後,大家就在餐館外的茶座喝茶休息。下午5時許,何先生提出在餐館簡單用餐後再各自返回。“就在點菜過程中,讓遊玩的心情受到了影響。”何先生稱,當時考慮到大家都還不太餓,就想簡單點幾個菜即可,“我們就點了一個價值568元的套餐,一共7個菜一個湯,然而服務員卻遲遲沒有反應。”

  後來一問,“服務員説我們點的菜標準不夠,要點898元的。”何先生有些不理解,“自己明明吃不了那麼多,也用不著花這麼高的價錢吃一個‘浪費的套餐’吧,這難道不是強制消費嗎?”何先生稱,最終選擇了一份668元的套餐,服務員才下了單。

  商家回應

  就餐人均消費80元到100元

  都這樣點,後面的套餐就沒意義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這家紫薇軒家宴館,對於何先生的就餐情況,店內經理代先生稱,“他們9個人點的是5人餐。原則上來講,應該點9人餐的。”“但他們吃不完啊,吃多少他們自己應該最清楚啊?”對於這個問題,代經理稱:“這個套餐是我們設計好了的,客人吃剛剛合適,不會多也不會浪費。”

  商家為何就那麼精確地知道客人要吃多少呢?9個人為什麼就不能點便宜的套餐呢?“我們就餐的人均消費在80元到100元,是按照這個標準來的,我們上面(公司)也是有要求和任務的,每個月要賣一定的量。”代經理表示,“他們是9個人,如果客人都這樣來點,那我們後面的(高價格)套餐還有啥意義呢,就沒人點了啊。”

  “另外,我們就是這樣安排的,如果這裡就我們一家店,那可以説是強制消費,但這裡還有很多其他店啊。如果對我們的經營模式不滿意,不想吃可以選擇去其他地方。”代經理稱。

  律師説法

  “5人餐”是菜量,客人可以選擇

  商家涉嫌侵犯消費者選擇權

  消費者能不能選擇低價格的套餐,商家的經營行為是否存在不當呢?律師邢連超表示,這需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其一,菜單是否明碼標價,“就是你的菜單價格有無標注,使用的人數有無標注,即便寫了5人餐,但這裡的‘5人餐’應該理解為適合相應人數的菜量,但是不是説不足5人或者超過5人,商家就不賣呢?肯定不能這樣理解。”其二,商家涉嫌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套餐是提供給消費者選擇的,能不能吃完或者是否不夠是消費者個人的事情。”

  邢連超認為,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不過,邢連超也表示,在對商家是不是強制消費這點上,目前的説法難以取證,“比如,如果當時消費者堅持只點568元的套餐,商家堅決不賣。如果能取得這樣的證據,就更能充分證明商家涉嫌強制消費。”

  國金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學軍認為,如果消費者和商家達成了一致則沒什麼問題,但商家必須對套餐進行詳細告知。如果消費者不接受這樣的消費套餐,而商家執意要求進行相應套餐的消費則涉嫌違法。

  對此,成都消費者協會負責投訴受理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是有選擇權的。”該工作人員介紹,但對於何先生所稱的強制消費則並不符合,“商家在餐單上做了標注,套餐的選擇也可能是一種‘推薦’,就很難舉證説有何特別的問題。如果先收了錢,但給出了低價格的套餐,或者強買強賣則可以進行處理。”

  成都商報記者 杜玉全 實習生 張穎

  (原標題:9個人吃飯 為啥不能點568元的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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