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低保提標超出預期

2017-02-28 14:44:25|來源:經濟日報|編輯:張柏漪

  2016年,我國城市和農村低保(簡稱城鄉低保)平均標準分別同比提高10.8%和17.8%,超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城鄉低保人均補助標準分別提高5%和8%的目標任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大力支持,民政和扶貧部門切實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工作順利開展,低保兜底脫貧成效政策逐步顯現。2016年9月,民政部、扶貧辦等6部門報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從政策、對象、標準、管理等方面加強制度銜接,強化兜底脫貧。民政部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通知》,指導全國民政系統抓好脫貧攻堅相關工作。截至目前,全國有扶貧任務的省份基本都出臺了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銜接的配套政策措施。

  與此同時,低保標準得到同步提高。一方面,通過加大財政資金力度,2016年,中央財政安排低保補助資金較上年增加6%左右,使中央財政安排的低保補助資金達到1242.4億元;另一方面,民政部指導各地按照國家扶貧標準綜合確定農村低保的最低指導標準,使農村低保標準持續提高。截至2016年11月底,我國平均農村低保標準達到了每人每年3611元,同比增長17.8%。我國農村低保標準低於國家扶貧標準的縣(市、區)數,已經從2015年底的1521個減少到502個。

  做好民生保障,“兜底補短”是關鍵。2016年,民政部指導各地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應保盡保”的要求,在低保對象認定中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作為重點,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低保,實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去年1月至11月,全國共支出農村低保資金884.8億元,同比增加81.9億元。

  在加強入戶調查、鄰裡訪問、社區評議、張榜公示等傳統手段的同時,民政部還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查詢社會救助家庭成員證券財産、工商登記、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體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使低保對象的認定更加準確。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97.9%的地市級,83.6%的縣級建立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大幅減少了騙保、錯保等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