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上海:見未滿12歲孩子騎單車要勸阻 必要時可報警

2017-03-29 15:28:15|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3月26日,上海發生一起男童騎行共享單車被大巴碾壓、送醫後不治身亡的事件,事故原因與責任,警方正在調查之中。這是上海首例不滿12周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未保辦”)再次提醒所有家長及社會各界:克服五誤解,落實五措施,強調五提醒,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特別是家長,要認真履行監護與教育職責,不將共享單車“共享”給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等,以下同),確保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

  

  克服五誤解

  對12周歲以下孩子騎行共享單車的行為,有些人不以為然。為此,警方特別提醒,未成年人獨自騎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家長應克服5種誤解:

  誤解一:現在的孩子身體發育比較早,成人們覺得“小大人”騎行自行車不會有什麼問題

  誤解二:孩子騎行共享單車可滿足其短時間的出行需求

  誤解三:讓孩子練習、積累騎行單車技巧很有必要

  誤解四:孩子是未成年人,獨自騎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與己無關

  誤解五:家長覺得自己很小的時候就騎自行車了,現在換作孩子也沒有問題

  

  落實五措施

  今年2月,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曾專門約談共享單車企業,並推出一系列規範未成年人騎行或駕駛非機動車行為的舉措。

  相關企業要繼續認真落實五措施:

  措施一:改進共享單車申請使用的註冊辦法,落實法律法規關於未成年人騎行單車的要求

  措施二:履行簽約承諾,要求註冊用戶承諾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應承擔的責任

  措施三:增加彈窗提示,強化宣傳法律法規關於未成年人騎行單車的要求

  措施四:強化信用管理,對違規將車輛交于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使用的降低信用等級或加入黑名單

  措施五:抓緊更新智慧鎖,利用技術手段杜絕違規使用單車的行為

  

  強調五提醒

  近期,未成年孩子違規騎行現象仍屢有發生,這些行為已嚴重威脅未成年人安全,不少家長甚至還未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

  市未保辦特別強調五個提醒:

  提醒一:家長鬚避免以自己信息註冊,為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獲得共享單車

  提醒二:家長應督促孩子按時回家,減少孩子在路途的逗留時間,避免讓他們接觸到共享單車

  提醒三:教育孩子學習騎行單車時,須有家長陪同,且在小區內部道路上確保安全進行

  提醒四: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特別是對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騎行單車的違法行為加強批評教育

  提醒五:社會人員發現有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騎行單車要及時加以勸阻與制止,必要時可通知民警現場處理

  孩子騎行共享單車,安全最重要,一個負責任的家長,應當以孩子的安全為重,對孩子曉之以理,而不是放任孩子騎行單車,在這個問題上,家長一點也不能含糊。

  (原標題:市未保辦再次提醒:切勿讓未滿12周歲孩子騎單車)

標簽:共享單車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