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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限售城市已30個 業內預計將向三四線蔓延

2017-05-22 05:35:57|來源:北京晨報|編輯:楊玉國

  北京晨報訊(記者 楊奕)拿證後10年內不得買賣?近日河北保定一宗新掛牌的住宅用地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其出讓條件中規定,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産證之日起10年內不得買賣,成為全國範圍內對住宅限售時間最長的規定。3月份以來,“限售”成為樓市調控的新標配,已經先後有30座城市加入其中。

  5月份,保定分兩批次掛牌30宗土地,其中2017-30號土地備受業內關注。該地專門出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規定競得土地的競買人需告知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産權證之日起10年內不得買賣;最高土地限價1100萬元/畝;最高房屋銷售限價13000元/平方米;競得人競得土地後,在其建設完工後,不得自持自己開發的房産,應全部進行市場銷售。

  “10年內不得買賣”的土拍政策發佈,業內一片“譁然”,這成為全國對住宅限售時間最長的政策。雖然只有一宗土地有此規定,但是該政策的出臺,足以對樓市的投資者起到警示作用。有業內人士甚至認為,這次可能是保定土拍新模式的“試水”,不排除未來還會有此類政策在土地市場的跟進。

  限售使得房地産的投資屬性降低,影響了短期獲利的可能性,尤其對於加杠桿的投資者來説,風險越來越大。而這一政策,從3月17日北京提出“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之後,已經成為各地調控政策的新標配。

  5月20日,長沙市住建委、無錫市住建局、嘉興市住房保障局相繼出臺限售政策。長沙要求,在限購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無錫規定,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産權證2年內不可轉讓;法人單位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産權證3年內不可轉讓。嘉興指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對在市區範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住房,取得住房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中原地産研究中心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出臺限售政策的城市已經達到30個城市,包括成都、廈門、福州、青島、杭州、廣州、珠海、惠州、揚州、常州、長樂、閩侯、徐水、啟東、白溝、海南、東莞、西安、濟南、鄭州、高碑店、蕪湖、開封、南京、無錫、長沙、嘉興、承德、保定、北京(保定、北京等均為有部分限制)等。

  “限售,事實上就是樓市的去杠桿政策,按照3至5年的交易週期看,已經不太可能吸引高杠桿的高成本資金進入。限售未來預計將快速向三四線蔓延,後續可能會超過50個城市執行限售。”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表示。

標簽:樓市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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