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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犯二次受審拒認罪 章母大喊:還我女兒

2017-10-12 09:04:11|來源:環球網|編輯:賈雪靜

  

  圖為嫌犯克裏斯滕森 

  【環球網綜合報道】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的(UIUC)中國女學者章瑩穎疑遭嫌犯布倫特·克裏斯滕森(Brendt A. Christensen)殺害案,11日在伊利諾州厄巴納聯邦法庭進行二次受審,針對聯邦大陪審團對其提出的追加起訴“綁架致死罪”,克裏斯滕森當庭拒絕認罪。

  台灣聯合新聞網10月12日報道稱,章瑩穎父母、弟弟、男友都出席了受審,不過當章母看見穿著草綠色囚服的嫌犯出現時,瞬間崩潰痛哭,頻喊“把我女兒還來”,由於經親友安撫,章母情緒仍無法平復,最後在法警勸説下離開法庭。

  克裏斯滕森11日由公設辯護律師帕拉克(Elizabeth Pollack)、塔瑟夫(George Taseff)陪同出庭,一開始嫌犯神色自若與律師交談,偶而還面露微笑,但在章母淒厲哭喊下,克裏斯滕森臉色突變,隨即沈默不語。一旁律師並輕拍他的肩膀,似乎企圖使其情緒鎮定。

  法官埃裏克·龍恩(Eric Long)首先按法庭程式詢問了嫌犯姓名、年齡及是否服用任何藥物。克裏斯滕森回答表示,他服用了抗憂鬱及抗焦慮的藥物,但不會影響他的理解力。

  龍恩接著在庭上宣讀了起訴書,包括大陪審團起訴了他一項綁架致死罪,兩項對FBI作偽證罪,前項罪名成立可判死刑,而偽證罪最高分別可求處五年徒刑。

  龍恩表示,大陪審團提出的證據,包括克裏斯滕森已年滿18歲,他是有意殺害章瑩穎;而且有意造成受害者身體嚴重傷害而致死;被告的行為,是意圖以致命武力傷害受害者,且受害者因該行為而死亡;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受害者生命危險,但仍舊無視此風險而導致受害者死亡。

  此外,他也念到,根據調查結果,克裏斯滕森是以令人髮指的殘忍酷刑虐待受害者,嫌犯在進行這些行動時,已經有預謀使受害者致死。

  坐在嫌犯席的克裏斯滕森,聆聽法官陳述時,神情鎮定沒有異常。

  龍恩最後詢問克裏斯滕森是否認罪?公辯律師帕拉克起立回答“不認罪”。

  龍恩隨後宣佈明年2月12日上午10時舉行預審(pre-trial)、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則為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

  (原標題:綁架章瑩穎嫌犯二次受審當庭拒認罪 章母法庭大喊:還我女兒)

標簽:章瑩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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