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黨代表集體採訪舉行 聚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2017-10-19 18:59:2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杜軍帥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蔡靖驫):在習近平所作的十九大報告中,“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被列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14條基本方略當中。19日下午,十九大新聞中心在北京梅地亞舉行首場黨代表集體採訪。面對聚光燈,來自政法領域的黨代表們聚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主題,回答中外媒體有關法治中國的種種關切。

  十九大報告提出,建設平安中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那麼,在恐怖主義肆虐全球的今天,中國是怎麼成為外國人眼中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的呢?這其中究竟有哪些秘訣?十九大黨代表、江蘇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辦主任朱光遠以江蘇為例,透露了這樣一些細節:“主要是抓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創新升級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江蘇一共有73個110接警區,目前已經全部達到技防城建設的標準。二是我們既堅持破大案,同時也管小案,對群眾身邊發生的一些小的案件,我們也不放過,也努力去偵破。三是大力推動群防群治,廣泛發動群眾來參與,鑄牢了人民群眾共同防護安全的防線。”

  作為中國政法系統的三大部門,“公檢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至關重要。中國現行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互相配合,同時也要相互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的執行法律。然而實踐當中,卻不乏對公檢法間制約缺位的質疑。十九大黨代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施凈嵐這樣回應:“公安機關提請相關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報送到我們這裡來以後,我們是必須進行審查。如果他的證據不充分的話,我們肯定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和決定不起訴。另外如果我們在辦案過程當中發現他們有違法取證,也會啟動相關非法證據的排除。同時我們也會對法院審判活動進行監督,如果我們認為有關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判錯了,我們會啟動抗訴程式。所以從整個訴訟環節來説,我們分工不同,又是受到相互制約的。”

  律師制度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實踐當中,中國律師“執業難”的問題卻仍然時有發生。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進一步明確了律師隊伍的地位和作用。那麼,中國律師當前的執業環境究竟怎樣?律師的執業權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十九大黨代表、有著30多年執業經歷的資深律師薛濟民介紹説:“我剛開始執業的時候,我們律師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刑事辯護,或者普通的婚姻家庭的民事代理,當時我們的刑事辯護權利也只限于審判階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來,要完善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機制。特別是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加強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也對律師在庭審過程中的發問權、辯論權,包括我們對非法證據排除的權利,都做了一系列的規定。中國律師執業的權利在向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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