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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公佈稅改方案擬對互聯網巨頭開徵“數字稅”

2018-03-22 06:19:09|來源:中新網|編輯:楊磊

  中新社布魯塞爾3月21日電 (記者 德永健)歐盟21日揭開流傳多時的“數字稅”面紗,宣佈擬對全球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互聯網企業徵稅,明顯將矛頭對準谷歌、蘋果、臉譜、亞馬遜等美國互聯網巨頭。

  針對日益蓬勃的數字經濟,歐盟委員會當日公佈互聯網企業短期及長期稅改方案,其中短期方案主要為開徵臨時稅,長期方案主要為改革公司稅。

  歐盟委員會稱,當前在歐盟各成員國,互聯網企業實際納稅的稅率平均僅為傳統實體公司的一半,彌補互聯網企業稅收漏洞成為當務之急。

  為此稅改方案建議對全球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歐盟境內年收入超過5000萬歐元的互聯網企業徵收3%的臨時稅,應稅項目主要為銷售網上廣告位所得、銷售用戶數據所得和充當用戶仲介所得。

  方案稱,如果歐盟各成員國統一開徵數字稅,每年財政收入總計可增加50億歐元;只針對大型互聯網企業徵稅,也可確保不增加中小企業的稅負。

  對於長期稅改,方案建議根據互聯網企業“虛擬經營”的特點,改革目前僅根據有形資産和實體經營地點徵稅的公司稅稅制,今後沒有實體經營地點但有“虛擬所得”的互聯網企業也要納稅。

  方案列出三項具體標準,即如果一家企業每年數字服務所得超過700萬歐元,用戶人數在納稅年度超過10萬人,與客戶在納稅年度簽訂的數字服務合同超過3000份,只要滿足其中一項就應向相關歐盟成員國納稅。

  與針對互聯網巨頭的臨時稅類似,方案列舉的應稅項目包括銷售網上廣告位所得、“共享經濟”企業充當用戶仲介所得乃至銷售流媒體服務所得等。

  21日歐盟公佈“數字稅”前後,由於滿足納稅標準的大型互聯網企業不外谷歌、臉譜、蘋果、亞馬遜等美國互聯網巨頭,加上本月初美國宣佈將對歐盟等世貿成員出口美國的鋼鋁採取限制措施,輿論普遍認為歐盟此舉相當於揮舞“稅收”大棒,對美國進行反制和報復。

  目前美國政府堅決反對歐盟開徵“數字稅”,歐盟則反復強調“稅負公平”,表示無意“反美”或實施貿易保護政策。根據歐盟議事程式,下一步稅改方案將送交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審議,如獲通過才能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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