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前總統盧拉涉貪腐和洗錢罪 聯邦地區法院駁回其上訴
位於巴西阿雷格裏港的聯邦第四地區法院18日駁回前總統盧拉針對其二審判決的上訴,維持原判。而這也是盧拉在二審法院的最後一次上訴機會。
法院法官稱,在聽取盧拉辯護團隊請求後,決定不接受盧拉對此前審理提出的異議,盧拉辯護團隊也不能對已審理的結果進行再次討論。盧拉辯護團隊表示,將會繼續反對法院判決以及對盧拉的關押。
根據相關規定,在面向聯邦地區法院的所有上訴都被駁回後,盧拉辯護團隊可向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和巴西國家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巴西石油公司腐敗案有關。去年7月,盧拉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刑9年6個月。今年1月,聯邦第四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1個月。
巴西聯邦法官莫羅本月5日對盧拉發出逮捕令。盧拉于7日正式向警方自首,並在聯邦警察局被關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