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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探索,把監督工作做實做具體

2018-04-21 16:26:24|來源:光明網|編輯:王瑞芳

  4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情況,各項數據同比全方位增長,監察全覆蓋制度優勢已經顯現,治理效能明顯提升。深化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各地區大膽探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改革推進當中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

  當前,如何做實監督,矛盾和問題比較突出。有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坐等靠”思想比較嚴重,凡事指望上級機關給個“細則”“明確規定”,不敢不願不會付諸嘗試探索;有的則明顯表現出路徑依賴,對如何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創新監督方式,把監督做實抓細考慮不夠、辦法不多,習慣於過去的“老框框”“老套套”“老道道”,熱衷於做表面文章,看似熱熱鬧鬧,實則很難有實際效用;有的雖然在機構設置上,採取了監督、審查調查、審理分立,但職責劃分不清,比如簡單地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前兩種劃歸監督,後兩種劃歸審查調查;有的名義上搞監督,實則熱衷於審查調查,和審查調查部門一樣處置線索,進行初核,等等,實際上變相成了審查調查部門。

  出現這些問題,首先反映出對紀委監委首要職責是監督認識不到位,輕監督重審查調查,有的甚至對監督抱有偏見,認為搞監督就是“放水”,因而對監督缺乏熱情。監督不能做實抓細,就等於紀委監委的職責範圍變窄,違紀與違法之間就成了“不設防”區域。

  監督搞不好,也反映了擔當不足的問題。監督是要得罪人的,不僅可能會得罪領導幹部,在“熟人社會”特點更突出的基層,監督往往還意味著要得罪親朋好友。因此,一些地方往往會藉口監督對象太多、監督力量有限,寧願做些有“轟動效應”的面上功夫,不願做見人見事、艱苦細緻的工作。

  監督與審查調查職責劃分不清晰,一定程度上還反映出權力觀不正,認為監督沒有“權力”,不好體現紀委監委的權威,出力不討好,因此想方設法往審查調查上靠。每個部門的人員和精力都是有限的,監督部門熱衷於審查調查,既造成職能重疊交叉,又導致日常監督工作虛化、邊緣化而流於形式。

  監督工作是實在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具體才能深入管用。面對人員少、監督對象數量多的情況,如何擺布工作力量,內部挖潛,創新機制,把監督壓力傳導下去,是改革中面臨的一個考驗。有的地方做了有益的探索,比如注重發揮監督室“戰鬥單元”作用,充分利用巡察成果,借助派駐機構力量,了解掌握聯繫單位及監察對象情況,分解監督任務,形成監督合力;有的地方建立起監督對象臺賬、廉政檔案,與執法和司法機關加強合作,建立信息通報平臺,探索運用大數據及時收集監督對象情況,在此基礎上強化綜合分析研判,對監督對象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這些,都不失為對監督工作有益的探索。

  改革進入深水區意味著要啃難啃的硬骨頭,出現一些問題是正常的。面對改革路上的諸多困難,要有“狹路相逢勇者勝”的勇氣,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嚴格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大膽實踐,大膽探索,把監督工作做實做具體,做出實實在在的成效。(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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