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 檢方要求判30年
中新社首爾7月20日電 (記者 曾鼐)20日,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在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審理,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樸槿惠3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罰金。
檢方指出,樸槿惠為謀取其和崔順實的個人利益濫用國民賦予的總統權限,和企業總裁在青瓦臺內秘密商討,屬於典型的官商勾結行為。
檢方稱,樸槿惠還以對總統和政府持批判態度為由,打壓批評政府的文化界人士,通過切斷財政支援等方式侵犯創作和思想的自由。
檢方還表示,樸槿惠為崔順實干政創造了條件,試圖把所有責任推卸到崔順實身上;同時,樸槿惠對國民從未做出有誠意的道歉和反省,應嚴正追究其責任。
今年4月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樸槿惠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樸槿惠放棄上訴,但韓國檢方不服判決,提請上訴。韓國檢方表示,樸槿惠在一審審判中不公平地逃避了幾項受賄指控,還對只判樸槿惠服刑24年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