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陳傑人案:玩弄公眾善意不可能走得長遠

2018-08-19 21:15:36|來源:人民日報|編輯:楊玉國

  如果打著追問真相、追求公正的旗號謀取私利,以依法維權為幌子欺騙公眾,只會攪亂解決問題的節奏,讓問題衍生更多的問題。

人民日報評陳傑人案:玩弄公眾善意不可能走得長遠

  近日,隨著警方對“網絡大V”陳傑人所涉案件的深入調查,一個分工明確的家庭式犯罪團夥浮出水面。陳傑人負責指揮調度、管理渠道、起草文章;前妻負責財務管理;情人負責代理案件、收集爆料;弟弟負責接單、線下操作……陳傑人抓住一些人不願“陷入輿論漩渦”、寧可“息事寧人”的心態,惡意炒作、操縱輿論,進而勒索錢財,把“新聞監督”做成了一門“大生意”。單次運作少則獲利幾萬、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如何認定罪責,需要經過法定程式,然而案件背後反應的問題卻值得深思。

  為什麼手段不算高明,卻屢試不爽?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非法行為被披上了合法乃至正義的外衣,因此有很強的迷惑性。“近年來,我以一個法律人自居,在網上寫文章製造動靜時,時常不忘搬出法律條文來辨析。給人以依法説話的正直形象。”陳傑人表面上喊著依法維權、為民請命,處處展現出一幅憂國憂民、專注公益的姿態,實則挾持公意為籌碼,背地裏漫天要價、搞利益交換,大肆聚斂錢財。不僅擾亂了正常社會秩序,給受害人帶來巨大損失,更在互聯網上製造對立氛圍、挑起極端情緒,激化本不突出甚至根本不存在的社會矛盾。以良善為名踐踏良知,以法律為幌挑戰法治,那些善於自我包裝的不法分子,更應當引起我們的警惕。

  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然而拿起麥克風,就不再只是面對自家的一畝三分地。互聯網毫無疑問是個公共空間,不管是知名自媒體,還是網絡大V,都應當區分公與私的界限,肩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更要遵守相應的職業倫理和法律規範。從叫囂“謠言並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的秦火火,到每日查閱微博私信、“有一種皇上批閱奏章感覺”的薛蠻子,再到誤認為“自己不屬於哪個媒體,可以在網上我行我素”的陳傑人,一旦拋棄了道德底線,突破了法律紅線,就無異於在公共空間“裸奔”。互聯網雖是虛擬世界,卻同樣是一個規則實體,任何挑戰法律底線、玩弄公眾善意、操縱輿論感情的媒體或個人,都不可能走得長遠。

  當然,要求自媒體、網絡大V加強自我約束、遵守法律法規,並不是説就不能開展新聞監督,不能講真問題,不能揭露真現象。恰恰相反,那些尊重客觀事實、依法實施的新聞監督不僅必要,而且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從持續跟蹤推動聶樹斌案平反昭雪,到媒體曝光祁連山環境污染問題,再到自媒體揭露疫苗背後的亂象,敢於仗義執言、真正懂法用法的媒體人、法律人,是解決問題過程中的重要一環。但如果打著追問真相、追求公正的旗號謀取私利,以依法維權為幌子欺騙公眾,只會攪亂解決問題的節奏,讓問題衍生更多的問題,加劇社會矛盾和衝突。

  構建健康理性的網絡輿論空間,維護法治有序的社會秩序,不僅需要依法打擊那些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網絡害蟲”,也需要每一位網民、每一個個體擦亮辨別是非的雙眼,增強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法律意識。比如陳傑人的手段之所以屢屢得逞,一方面是由於不少被害當事人總抱著“顧全大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破財消災”的想法,為不法分子壯了膽;另一方面,情緒化、非理性甚至極端的網絡空間也為謠言、炒作提供了橫行的土壤。在今天這樣一個網絡無孔不入、公共輿論場無處不在的時代,更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從自身做起,承擔一份網絡社會的公共責任,讓子彈多飛一會兒、讓理性更多一些,不給違法分子以可趁之機。

  截至2017年底的數據顯示,中國上網用戶已經達到驚人的7.72億人,網絡普及率達到55.8%,其中手機上網規模達7.53億人,每週人均上網時間27小時。這樣的客觀環境使得線上輿論空間對線下具體實踐擁有強大的塑造能力。這種全新的公共事件發生機制提醒我們,必須把尊重事實、強調法治更好融入虛擬空間,才能形成線上與線下良性互動的新的公共秩序。嚴厲打擊網絡輿情的煽動者,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正是我們邁向未來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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