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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代表通道 | 姒健敏:浙江“最多跑一次”顯示改革決心

2019-03-08 15:26:33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 汪欣蕊

  3月8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中央大廳北側舉行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場“代表通道”集中採訪活動,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回答記者提問。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姒健敏:“最多跑一次”是早在2016年下半年,在“放管服”改革過程中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一個理念,指辦一件事要能夠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顯示出了政府的改革決心。這項改革在2017年寫入了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以及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兩年多的實踐下來,“最多跑一次”得到了巨大的成功。現在浙江省民商事以及企業投資建設審批程式90%以上都實現了最多跑一次,60%的事項可以不跑,在掌上辦、網上辦。“最多跑一次”改革過程中形成了許多好的做法,或者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我們希望能夠把它固化下來,作為一般性原則和規定。在改革過程當中,我們也發現,許多是要授權給政府的,政府沒有授權是不可為的,所以為了保證這項改革的深入,為了保證這項改革能夠進行到底,我們就需要這麼一部法律。

  在制定這部法律的過程當中,我們主要針對“放管服”這項大的改革,做了幾件事,一個是把所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標準化,對於事中、事後的管理,以及一些特殊的做法,比如説像容缺受理、承諾制許可,還有綜合評估評價,一些現實的要求,以及處罰,這些都應該有規定,這就意味著,對“放管服”這項大的改革而言,是有法可依、依法有據了。它的意義就在於,能夠“放得開”——放得開,你就要標準化;“管得住”——管得住就應該有規矩,有規則。還有一個就是“服務好”,服務好就是老百姓辦事要便利、快捷,這樣一來我們就有很多內容需要規範。

  我們在這項改革過程中發現,有48條跟國務院相關部門的法規、規章不太協調,或是需要授權,因為地方人大的立法是高於部門法規的,是跟國務院的法律平級的,這樣一來,改革者要有擔當,應該于法有據,還要留有空間,把最後一次改革進行到底。這項法律今年1月1號開始實施,我相信對各地的“放管服”來説,都是一個借鑒,也可以説是我們先行先試的一個成果和成功的範例,能夠起到一定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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