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哈薩克斯坦內務部新聞發言人沃拉茲表示,根據哈薩克斯坦政府最新決議,因新冠肺炎疫情限制措施而滯留在哈的外國公民居留期限將被延長至11月1日,凡是護照證件逾期是在2020年3月16日至11月1日期間的,均符合本次規定。同時,免簽進入哈薩克斯坦,由於疫情而導致滯留的外國公民,居留期限也將延長至11月1日。沃拉茲表示,因隔離限行而逾期滯留的外國公民以及接待他們的哈國公民,不會因逾期而遭受處罰。自今年3月16日哈薩克斯坦開啟隔離限行措施後,哈薩克斯坦政府已經多次延長滯留哈外國公民居留期限。(總臺記者 曹勝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