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正楓以一身正氣、秉公執法、文明辦案獲得案件當事人的肯定與尊重,展現了新時期優秀檢察官的良好風貌。先後榮獲上海市寶山區五一勞動獎章、區三八紅旗手,榮立區三等功、嘉獎,多次榮立上海市檢察院嘉獎。
她有法理無情的鋒芒,也有母性慈祥的眼神,所有的罪欲,惡念,都註定在她手中溶化,讓孩子們甩掉身上的污點,重新出發。
少年犯余某5歲時,父母離異將他被判給了父親,而父親有了新家後,將余某趕出了家,母親也不知去向,於是,碼頭、火車站、橋洞下便成了余某的家。12歲那年,余某被父親送到了九華山當和尚,余某不習慣寺廟生活,逃了出來,為了生存,便冒充和尚實施詐騙,這件案件由夏正楓承辦。面對這樣一個少年犯,她給予了他母親般的關懷,沒有人送生活用品,夏正楓就一次次為他買生活用品。為了使刑滿將釋放後的余某有個住所,夏正楓磨破了嘴皮,使他的姨媽收留了他。當他的姨夫不願長期接納他,又將他送到浙江寧波天童寺出家後,夏正楓幾經週折找到他的母親,讓母親將余某接了回來。
母親找到了,有了真正的家,但夏正楓並沒有就此結束對他的關懷,為了使余某真正能自立,夏正楓走訪多個機關幫他落實戶口、為他找工作,使余某有了自己的收入。現在余某也將寶山檢察院未檢科當成了自己另外一個家,每當遇到什麼開心的事,他總是第一個打電話給夏正楓,分享他的快樂和喜悅。
夏正楓盡心盡職的工作得到了市、區、院各級組織的高度肯定,她曾于2006年榮獲區機關作風建設先進個人,2006至2008年連續三年獲得區嘉獎,2008年被評為區平安建設先進個人、被區人事局記三等功,2011年被評為世博寶山區“三八紅旗手”、榮獲區“五一勞動獎章”。
十幾平方米的辦公室仍顯得有些雜亂,關於夏正楓的故事也遠遠沒有說完。入院二十一年來,夏正楓對待工作始終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熱情奉獻。在她身上時刻體現著“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檢察職業形象 ,“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檢精神也早已融入了她對工作的無私奉獻中。
| 相關專題 |
| 看得見的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