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建造這些驅逐艦的成本越來越高,於是五角大樓縮減了計劃下水的新型驅逐艦的數量。2003年,五角大樓稱,它將購買16艘新型驅逐艦,後來又說是7艘。到2008年,變成了3艘。2009年,這一數量幾乎減少到了零,因為每艘驅逐艦的成本超過50億美元,違反了《納恩-麥柯迪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單件裝備成本超出最初預算15%的防務項目必須擱置。當年,為了保證該計劃能夠繼續進行,國防部官員將首艘“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的成本降低到了33億美元,後續驅逐艦的成本降到大約2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