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中央首提“國家治理體系” 法治是必然選擇
中新網11月13日電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劃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首次提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香港《大公報》援引中國憲法學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觀點表示,國家治理的內涵是如何全面有效協調社會關係,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以法治體系的建立為重要基礎。
莫紀宏指出,中央首次提出“國家治理體系”的概念,其核心內涵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具體包括強化執政黨領導地位,進一步建設人民民主和以法治為基礎建立規範的國家治理體系等目標,其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水平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標誌。
他表示,國家治理不僅是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還包括正確處理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國家與公民間的關係以及公民與公民之間的關係,是全面有效協調社會關係的概念,涉及如何進行更好的權力配置、提高政府自身的管理水平等方面。
莫紀宏指出,現代化的國家治理能力,包括對緊急狀態、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在國際舞臺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利益的能力,全面有效地建設和諧社會、讓人民過上安居樂業生活的能力。而國家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運行的法治程度,則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和關鍵指標。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作為中央政府,如何低成本地治理國家是國家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的標準之一,如政府機構不能過於龐大,決策能力、執行能力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政府信息化的水平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能力,都是國家治理能力提高的方向。
汪玉凱認為,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朝現代化發展的核心第一是以人為本,第二是堅持法治,第三是堅持社會主義民主。其中,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的指引,是現代國家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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