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09 21:21:10
齐鲁网10月9日讯(记者 唐福晨 通讯员 任鹏)10月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西收费站车流量持续增大,泰安高速交警支队岱宁大队民警在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临沂牌照黑色比亚迪轿车长时间停在收费站内,执勤民警进入收费站内进行查看,发现驾驶员不但酒后驾驶,而且还持有假驾驶证、身份证。民警对该男子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并没收伪造的驾驶证,对其伪造身份证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当天下午,泰安高速交警支队岱宁大队民警在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临沂牌照黑色比亚迪轿车长时间停在收费站内,于是执勤民警立即进入收费站内进行查看。见民警走来,该车男性驾驶员与车内另一位女性突然下了车,并调换了座位。民警要求其下车检查时闻到男子一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只是说自己从泰安南上的高速,对于其它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于是民警立即将其带回警务室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2mg/100mg,属酒后驾驶。更令民警吃惊的是,该男子驾驶证、身份证经公安平台查询后均为假证。
民警首先依法对车内女子将车交未获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该男子未获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其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该男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并没收伪造的驾驶证。对其伪造身份证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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