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開展房企及仲介經營行為專項整治

2017-09-15 13:47:46|來源:水母網|編輯:闞金劍 |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煙臺整頓房企及仲介違規行為 嚴查炒學區房概念等

  水母網9月15日訊:記者從煙臺市住建局官方網站獲悉,市住建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整頓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將組織開展房地産開發企業、房産仲介經營行為專項整治,按照要求,9月份進入查處整治階段。

  我市將重點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的九種行為:發佈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通過捏造或者散佈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訂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訂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嚴查房産仲介十種行為:誘導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低報房屋成交價格,偷逃稅款,賺取非法利益;仲介機構或從業人員為爭搶房源,向售房人允諾高價出售,或者聯手售房人抬高房價;炒作學區房等房源概念,散佈房價預期爆漲的謠言,營造市場恐慌氣氛,哄抬房價;發佈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聯手房地産估價等仲介機構,協助購房人通過“首付貸”、“抵押貸”等方式騙取銀行信貸資金;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仲介服務;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産仲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未經當事人同意,強制推薦金融産品;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等炒買炒賣行為;未在銀行設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違規侵佔或挪用客戶交易資金,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

  文件要求,各級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視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對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機構採取以下措施:書面警示、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及由資質許可機關在資質審查中重點查核等措施。(記者鄒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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