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這些事由誰管 西安業主怎樣去維權?

2017-06-13 11:27:05|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物業管理活動涉及廣大市民切身利益,為有效解決物業小區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給業主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西安市今年1月1日起實施了新修訂的《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的權利和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都予以明確。今天,我們依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就物業管理活動中哪些是物業企業的責任、哪些是業主的責任,以及當業主遇到問題後應向哪個部門反映進行維權做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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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應該了解什麼是物業管理?

  《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所稱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下面説一説物業企業、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小區管理上的職責以及業主應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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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企業應履行的責任:

  主要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管理中對小區出現下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勸阻、制止,並向相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管理規約或者業主大會的決定,對侵害業主共同利益的行為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

  (二)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産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三)佔用或者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擅自移動共用設施設備;

  (四)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開挖、擴建地下室;

  (五)違反規定飼養動物;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性物品;

  (七)損壞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場地,妨礙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擅自在建築物、構築物上懸挂、張貼、涂寫、刻畫;

  (九)超過規定標準排放噪聲;

  (十)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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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單位應履行的責任:

  負責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交接後,發現存在隱蔽工程品質問題,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修復,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物業交付使用前的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依照國務院及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物業保修期內的建設工程品質承擔保修義務,如:保修期內以及保修期內沒修好的房屋裂縫、房屋透寒、煙道漏煙串味、墻面或樓頂防水、衛生間和廚房防水等問題,屬於建設單位的責任。

  業主應履行的責任:

  物業保修期限屆滿後,業主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業主負責;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維修、養護,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業主應該及時繳納物業費、水電氣暖等費用,遵守小區的管理規約。

  如:家裏的門窗、把手、水龍頭、計量設備等,都屬於業主自用設施設備,維修也好,更換也好,都由業主或使用人自己負責。也可以委託物業公司有償服務。

  政府主管部門、街辦、社區、轄區公安等相關單位和部門的職責:

  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建立物業管理行政監督管理綜合平臺和物業管理信用信息平臺;統籌物業保修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區、縣、開發區物業管理行政監管工作;組織物業管理相關培訓由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指導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履行物業管理監管職責;指導和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承接查驗、業主委員會備案;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徵集、核查和監管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並接受查詢; 建立相關物業管理檔案;定期培訓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相關工作人員和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組織、指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交接備案;調解物業管理糾紛; 採集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調查業主滿意度;指導和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項目的移交;按照規定代管相關檔案資料、印章及財物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履行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關於物業管理方面的職責;

  業主家裏被盜等治安問題、佔用小區消防通道等設計消防問題以及技防、養犬等的監督檢查由公安機關負責;

  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劃和違法建築的認定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小區有開挖、擴建地下室、屋面違章搭建等違法建設、損壞綠地、涂寫刻畫與帖挂等行為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

  建築裝飾裝修活動和建設單位履行建築工程品質保修責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監督檢查市場計量行為由質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小區無照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價格公示、違規收費活動的 監督檢查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燃氣運行、集中供熱活動的監督檢查由燃氣、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供水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及供水設備運行的監督檢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違法排放污水、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等活動的監督檢查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電力設施的運行由發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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