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産業 > 正文
上海400余家門店將實行“健身會員卡辦卡七天冷靜期”
2020-12-29 09:34:47來源:中國體育報編輯:喻露

  12月28日,《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以下簡稱《會員服務合同》)正式發佈。首批15個上海主要健身品牌的400余家門店率先承諾履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備受關注的“健身會員卡辦卡七天冷靜期”《會員服務合同》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這是全國首個由行業部門、行業協會聯合市場監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旨在化解健身領域的消費矛盾,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健身行業服務規範。  

  《會員服務合同》特別設置“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退卡難,退費難”是預付費類消費的兩大痛點。《會員服務合同》對違約責任、合同解除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明確了雙方的權責關係。對因經營者違約,發生擅自變更會員服務內容、終止營業、搬遷且未履行補償方案、暫停營業且未履行補償方案等四種情形,消費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相應退款。同時,《會員服務合同》對餘額計算、退費期限做了明確約定,規範引導健身服務經營者,也使消費者的會員卡退費有章可循。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陶愛蓮表示,為健身會員卡設置“七天冷靜期”,是在充分考慮平衡經營者盈利點與消費者利益點的基礎上提出的。這一建議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響應,充分體現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  

  《會員服務合同》主要適用於上海市體育健身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會員健身服務的交易行為,聚焦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逃避自身責任等問題,以期用規範合同的形式從源頭上化解消費糾紛。隨著《會員服務合同》的推出,將有效化解健身領域的消費矛盾,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健身行業服務規範。  

  值得注意的是,健身會員卡不同於傳統商業預付卡,有效期限滿後,會員卡內不存在剩餘消費額度,也無法延期、激活,且經營者贈送的會籍期限退卡(費)時並不包含在合同會員卡會籍時長或次數內。因此,消費者應仔細閱讀示範合同文本和補充協議等紙質合同後再付款。消費者應根據自身需求謹慎開卡,理性消費。

  白水/文 付佑天/圖 

標簽:
最新推薦
新聞
文娛
體育
環創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