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晉要聞 正文

十年聚焦安全 今年主抓“三基”

發佈時間:2018-01-17 13:35:33 | 來源:黃河新聞網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解讀1號文件:十年聚焦安全 今年主抓“三基”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 賀亞奇)日前,山西省政府出臺1號文件《關於做好2018年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自2009年起,山西省政府連續10年將安全生産作為1號文件印發。2018年,將主抓“基本、基層、基礎”建設,強基固本推動安全生産。

  《通知》將建立安全生産巡查制度、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首次列入,新增加了清單管理內容,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四個清單”:問題整改清單、掛牌督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和聯合懲戒清單,以清單促落實。根據通知要求,今年還將持續深化重點行業專項整治,針對行業領域不同,專項整治各有側重,各開“藥方”。

  較之往年,今年的一號文件,更突出“強基固本”的理念。《通知》釋放出明顯的信號,就是要以“基本、基層、基礎”為抓手,即提高安全生産基本技能、增強安全生産基層能力、強化安全生産基礎工作為抓手做好安全生産工作。《通知》既立足當前,直面問題,又著眼未來,在統籌謀劃上下“功夫”,為全年安全生産工作指明瞭方向。

  《通知》呈現出多處亮點:

  ——將壓實安全責任放在首位。《通知》要求,在強化黨政領導責任,壓實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三個方面把責任落實到位。要求堅持安委會會議制度,市縣黨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産重點問題;市縣黨政領導幹部每月深入基層或企業檢查安全生産不少於1次。新增加安全生産巡查制度,加大對黨政領導幹部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在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方面,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每月要至少召開1次會議研究安全生産工作,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檢查2次安全生産工作;全面落實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掛牌責任制度,在去年掛牌的基礎上,不僅要明確掛牌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還要進一步明確掛牌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檢查方法、內容、頻次等要求;企業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規範依法治理有創新。今年不僅僅是要求嚴格執法,在規範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方面有了新舉措。文件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過程記錄、執法公示三項制度。通過這一舉措,實現執法閉合、過程留痕、責任可溯。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內部執法監督,每年至少集中組織一次安全生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監督檢查計劃沒有針對性、不制定現場檢查方案、不填寫現場檢查記錄、發現問題不進行處理處罰的、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不進行跟蹤督辦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清單化管理嚴落實。通過建立“四個清單”,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問題整改清單、掛牌督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和聯合懲戒清單。並將清單的建立和重大事項落實情況,列入同級政府督辦系統。對每次督查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確保整改到位;對重大隱患和問題,落實領導掛牌督辦;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隱患不整改、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部門不作為、不履職的,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對存在安全生産失信行為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近期,省安監局首發聯合懲戒第1號文,公佈了安全生産失信行為聯合懲戒企業及其人員名單,將33家生産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産失信行為聯合懲戒管理。

  ——落實雙重預防管控措施。去年,山西省政府要求構建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制,嚴格安全準入,高危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産作為前置條件,城鄉規劃佈局、設計、建設、管理等各項工作必須以安全為前提,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企業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建立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政府監管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實現隱患上報、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推進工作的持續開展,要求山西省級部門按照國家關於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要求,儘快建立重點行業領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標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大生産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推動所屬行業企業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加快建立安全風險清單,繪製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設立安全風險公示欄和告知卡,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在實行“雙報告”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醒目位置還要進行公示。

友情連結

        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華網山西頻道|人民網山西頻道|央廣網山西頻道|中國新聞網山西頻道|山西網絡廣播電視臺|山西日報|太原日報 

  太原廣播電視臺|山西晚報|太原晚報|黃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