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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8650戶企業進入環保稅首徵期

發佈時間:2018-01-18 12:22:30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8650戶企業進入環保稅首個徵期

  山西日報訊(記者 任志霞)運用環保稅杠桿的調節作用,倒逼企業主動減排、減少污染,2018年1月1日起,環保稅全面開徵。山西省境內所有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氣、污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四種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開始向稅務機關繳納環保稅。1月16日,記者從山西省地稅局獲悉,截至目前,山西省確定環保稅納稅人8650戶,這些單位將實行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環保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于2016年12月頒布,該法明確了按照“稅負平移”原則,將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開徵“稅”的同時停收“費”,將排污費的繳費人作為環保稅的納稅人。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山西省結合實際,最終確定環保稅具體適用稅額為: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2.1元。固體廢物和噪聲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環保稅稅目稅額表》執行。這一標準基本上與太原市現行的排污費標準持平,但對其餘10市排污企業而言,高於原先排污費標準。此外,明確規定,暫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徵收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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