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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動能源革命再加碼

發佈時間:2019-09-30 10:01:15 | 來源:人民網 | 編輯:李佳藝 | 責編:李勝蘭

  人民網太原9月29日電(桑莉媛)今天,《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新聞發佈會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廳召開。該《決定》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山西作為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承擔國家使命,是一次為全國探路示範的引領性改革,是一次破解深層次矛盾的關鍵性改革,是一次貫通各領域的全局性改革,改革創新任務十分艱巨而繁重。及時依法作出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把黨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山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動,是為完成這一重大光榮的歷史使命保駕護航的具體舉措,對山西開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決定》共16條,主要突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體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突出以制度革命帶動能源革命;突出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同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健全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制,建立財政投入機制,完善能源領域領軍人才、骨幹人才、青年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機制,加快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産業創新和産品創新。

  按照《決定》,山西省、設區市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快制定創新驅動高品質發展、能源開發利用、優化營商環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定期開展法規清理工作,及時廢止與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不相適應的法規,構建更加科學完備的能源法規制度。

  山西作為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任務艱巨而繁重,由於一些改革措施依據不充分,部分改革者心中有顧慮,一定程度影響了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對此,《決定》從“為擔當者擔當、為改革者撐腰”的原則出發,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推進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中出現工作失誤,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及時校正工作失誤,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依規免除相關責任。

  “這既營造出鼓勵改革創新的政策氛圍,又解決了改革者‘怕出錯’的後顧之憂,可以説是給大家吃了一個‘定心丸’,有利於輕裝上陣,實現省委提出的‘能源革命、牽引轉型,國內示範、全球影響’的戰略目標。”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張世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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