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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助力發展保障改革

發佈時間:2020-11-19 08:56:53 | 來源:山西日報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山西立法進行時】創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助力發展保障改革——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綜述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以及省委決策部署,積極開展地方立法工作,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地方立法機制,不斷提高立法品質,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截至目前,共審議通過73件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議決定,其中制定26件,修改35件,廢止12件。審查批准設區的市法規121件,審查規範性文件167件。現行有效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共195件,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共224件。

  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保持立法工作正確方向

  2019年,省委研究出臺加強全省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見。今年召開人大工作會議,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樓陽生對做好立法工作提出要求,強調人大立法要聚焦服務先行先試、保障轉型發展、推動社會治理三個方向集中發力,並親自謀劃、親自推動,先後6次主持會議,研究立法中的重要問題。

  ……

  省人大常委會自覺堅持省委的領導,五年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主動報請省委審定,法規草案表決前報省委審查,涉及面廣、內容重大的法規專項報告。及時把省委提出的重點領域立法項目優先列入立法計劃,加以落實。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作用,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法規,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在9個委員會設立分黨組,加強組織保障,保證立法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時,省人大常委會認真學習領會黨中央和全國人大有關要求,深入分析我省轉型發展對法治建設的新需求,對照國家相關法律,仔細查找滯後領域,認真研判後,提出了本屆立法工作總體目標,即: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下,實現各方面起支撐作用的法規更加健全,具有鮮明山西特色的創制性法規更加突出,生態環境領域法規更加完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取得進展。規劃安排正式項目76件,其中經濟方面21件,佔27.6%;政治建設方面14件,佔18.4%;文化建設方面11件,佔14.5%;生態文明建設方面15件,佔19.7%;社會建設方面15件,佔19.7%。

  今年7月,根據全國人大和省委有關要求,省人大常委會分別制定了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兩個三年立法計劃(2020—2022年),並經省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進一步完善了本屆立法工作的路線圖、任務書。

  健全制度完善機制,以改革精神破解立法難題

  針對立法實踐中,地方立法普遍存在主導作用發揮不充分、實施性法規重復多、創制性法規難把握等問題,省人大常委會先後制定出臺《關於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主導作用的意見》《關於制定實施性法規的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在立法工作中發揮“統”與“專”的作用提高立法品質和效率的若干規定(試行)》等制度,通過制度創新破解立法難題,提高了立法品質和效率。

  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是新時代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重要舉措。省人大常委會從法規立項、起草、審議等環節全面強化立法主導權。

  立項環節,改變“部門提什麼,人大立什麼”模式,在尊重部門意見基礎上,由人大相關機構自主開展法規立項調研,本屆規劃項目中有48%來自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

  起草環節,改變“誰主管、誰負責、誰起草”的模式,除了專業性、特殊性、配套性的法規由政府部門負責起草外,其他全部由人大自主起草,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多元化自主起草機制,有效防止了立法中的利益偏向,提高了立法效率。

  審議、修改環節,充分發揮有關委員會“專”的優勢和法制委“統”的作用,主任會議成員帶頭審議發言,增加列席代表人數,重要法規實行三審。今年還探索將人大主導立法關口前移,法規起草前編制立法大綱,成立立法協調小組,就立法大綱是否符合要求,法規草案是否成熟向常委會黨組提出意見建議。

  2019年1月1日,新修訂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正式施行。這部法規的制定,是我省立法“三審制”從制度層面走向實施層面的一次實踐。法規修改審議過程中,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牽頭修改,使草案問題導向更明確、地方特色更突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進行把關,確保草案與上位法不抵觸、與同位法更協調。多方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有效地提高了法規品質。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立法

  法治山西,立法先行。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以立法服務保障轉型綜改為重點,圍繞支持轉型綜改、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等領域,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與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同頻共振,立法工作邁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轉型綜改立法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了以創新驅動高品質發展條例為統領,“優化環境、激發活力”和“促進創新、轉換動能”兩個方面齊發力的轉型綜改立法思路。先後制定出臺創新驅動高品質發展條例、開發區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機關運行保障條例、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標準化條例等,正在審議一枚印章管審批條例、政務數據管理應用辦法等,開展國有企業監督管理、康養産業等方面的立法調研。

  ——民生和社會治理領域立法不斷加強。密切關注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和社會治理領域的熱點痛點堵點問題,將問題的關鍵節點和突出矛盾作為立法選題的突破口,探索開展“小切口”立法,有效推動了民生改善和社會治理創新。及時出臺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規定、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制定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慈善事業促進條例,修訂宗教事務條例、修正消防條例,正在審議保障和促進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辦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態環境立法步伐明顯加快。圍繞保護大自然饋贈的表裏山河、老祖宗留下的寶貴財富,不斷加快立法步伐,加大保護力度。先後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水、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出臺關於加強呂梁山區生態保護和修復促進高品質發展的決定等,將整合汾河流域生態保護方面的3件法規,制定汾河保護條例。同時,認真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的要求,抓住意識形態和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專門立法,先後制定了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和哲學社會科學普及條例等。(記者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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