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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平陸縣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工作

發佈時間:2021-06-21 15:16:42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責編:李勝蘭

  國際在線山西頻道報道:自“四亂”整治開展以來,運城市平陸縣按照省、市要求,紮實開展河湖“清四亂”問題回頭看和違法違規岸線利用項目整治,不斷清除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縣自行排查及“回頭看”檢查到的河湖“四亂”問題115處,已完成整治112處,河湖面貌大有改善。

  一是緊扣“隊伍、業務、臺賬”三個關鍵,確保“四亂”問題排查到位。排查隊伍構建到位。平陸縣成立了以政府縣長為組長,縣級河長為副組長,各鄉鎮長、環保、國土、檢察院、住建、公安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清四亂”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四亂”排查工作,成立鄉鎮“清四亂”工作隊,有關站所長、村級河長、河道保潔員等全部納入,確保縣、鄉、村三級排查隊伍構建到位。排查政策培訓到位。平陸縣組織縣、鄉、村三級河長集體培訓9次,發放培訓資料400余份,重點培訓河湖“四亂”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確保排查人員懂“四亂”、會排查。排查臺賬建立到位。平陸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村組負責排查、鄉鎮負責統計、縣級負責匯總”制度,層層把關、層層上報,明確位置、明確責任、明確措施、明確時限,確保臺賬建立到位。目前,已列出“四亂”問題26條。同時,平陸縣實行動態管理和銷號制度,發現一條、納入一條,整改一條、銷號一條,確保“清四亂”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緊扣“自查整治、聯合執法、多元投入”三個重點,確保“四亂”問題整治到位。紮實開展自查整改。平陸縣針對發現的“亂堆”“亂採”等一般“四亂”問題,由鄉鎮政府、相關村組自行整治,整治完成後由縣河長辦組織驗收銷號,今年以來,先後完成自查整治“四亂”問題22處。從嚴開展聯合執法。平陸縣針對鄉、村級無法整治的“四亂”問題,尤其是“亂佔”、“亂建”問題,實行“河長+警長+檢察長”聯合執法制度,現場辦公、現場處置,有效化解“四亂”整治中的硬骨頭。今年通過“三長”聯合執法,整治“四亂”問題1處。多元化籌集整治資金。平陸縣採取“政府拿一些、項目投一些、群眾籌一些,社會捐一些”的辦法,形成了多元化投入機制,結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重點實施了馬泉溝長命河、太寬河曹河段、五龍廟澗河道生態治理修復和黃河河道岸線修復等項目,累計投入資金9859萬元,為“四亂”問題整治開展提供了堅強的財力保障。

  三是緊扣“建章立制、加強宣傳、定期督查”三項環節,確保“清四亂”成果鞏固到位。完善管理制度。為了推動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平陸縣固化了“問題提醒卡”和“紅黑榜”兩項制度。問題提醒卡制度,就是對“清四亂”中發現的問題,以提醒卡形式直接告知縣、鄉河長及相關成員單位,並報送縣總河長和縣紀委,確保“四亂”問題第一時間開始整治。“紅黑榜”制度,就是對落實較快,整治效果較好的鄉鎮或成員單位列入“紅名單”,形成正面激勵效應;對推諉扯皮或“走過場”的列入“黑名單”,由縣紀委監委約談處理,確保“清四亂”高壓推進。今年共發放問題提醒卡15份,列入“紅名單”單位4個,列入“黑名單”鄉鎮3個,約談單位負責人3人。加強宣傳引導。平陸縣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重要時間節點,在渡口、重點水域、河道及企業等重點區域,對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河湖“四亂”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進行大力宣傳,發佈公告明確河道管理範圍,不斷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從源頭上斬斷“四亂”問題發生。強化督導檢查。平陸縣組織政府督查室、河長辦等部門,採取明察暗訪、“四不兩直”方式,對“清四亂”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發放提醒卡,及時督促問題整治,確保“清四亂”成果持續鞏固。(文 孔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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