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個“老孩子”

熊秉明作品《魯迅》,現藏中國藝術研究院資料圖

 

魯迅是誰?

 

這是近年來人們一直試圖回答但又很難回答的問題。小時候,淘氣的魯迅是親鄰眼中的“胡羊尾巴”;成家立業以後,髮妻朱安和“小朋友”們敬重而又不乏親切地稱他為“大先生”;《兩地書》時期,魯迅內心深處最溫柔的一面被喚醒,並外化為可愛的“白象”;他不修邊幅,常常是一副蓬頭模樣示人,所以,在朋友圈子裏又有“貓頭鷹”的綽號;透過魯迅異類而充滿反抗性的文章,瞿秋白髮現他是喝著狼奶長大的“萊謨斯”;在自題詩中,他甘願做一頭俯首勞作的“孺子牛”;在崇拜者眼中他是旗手、戰士、先驅、導師、革命家;在敵對者眼中他又變成“世故老人”、“持矛把盾”的好鬥者、以罵人為樂趣的無聊“小人”、“掮客”、“封建餘孽”、“二重反革命”……可以説,遵循肉體生命與精神生命的遷延流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生活的不同側面,魯迅的“影像”一路如走馬燈般“播撒”、“延異”,也充滿了層層疊疊的矛盾、悖論與謬誤。

 

那麼,魯迅到底是誰?

 

總體來説,我們有“兩個魯迅”:公共空間的魯迅和私人空間的魯迅。前者是在公眾的聚光燈下被追逐、曝光,被不同的價值觀念乃至個人恩怨仇懟折射而成的魯迅,一定程度上失真、變形,按照主體需要被利用、改寫了的魯迅;後者是魯迅親故知交心靈鏡面上的魯迅,是個人化、性情化、生活化的魯迅。由於前者不斷被複寫、疊印、定格,導致這“兩個魯迅”間極不平衡。他本是平易近人的,卻被後人塗抹得不成人樣;他本是很私人的,卻被公共空間拉扯得遍體鱗傷,甚至被抽象成了一種符號。“兩個魯迅”之間,原本是統一互補的關係,卻被人為地硬生生分離、對立,並且形成前者對後者的遮蔽、刪削。

 

在一定程度上講,以往的魯迅研究,主要是公共空間意義上的魯迅研究,是關乎魯迅的宏大敘事,這樣説無意于對現有的“魯研”狀況進行褒貶,只是陳述一個事實:對於“個人空間”的魯迅關注遠遠不夠。現在,我們關心的是魯迅“私人照相簿”上最本真、最能代表他精神本源的那一幅影像。於是,在連篇累牘的有關魯迅的宏大敘事類文字之外,我們注意到這樣一些有意思的小敘事:

 

1923年12月13日,魯迅把其剛出版的《中國小説史略》贈給川島(章廷謙),並在扉頁上寫道:請你/從“情人的擁抱裏”/暫時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説史略/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英國作家蕭伯納見到魯迅説:“都説你是中國的高爾基,但我覺得你比高爾基漂亮。”聽了這樣的溢美之言,魯迅天真得毫不辭讓,竟還説:“我老了會更漂亮!”

 

在廈門大學的時候,魯迅對許廣平深懷思念。不料,卻有頭豬當著他的面啃相思樹,魯迅一時氣極,就和那頭豬展開了一場決鬥。

 

魯迅晚年在上海時,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有時候,看到有人溜到樓下的墻角來小便,他會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彈在那人的屁股上。

 

無需多引,一個多喜易嗔、極富柔情,甚至特別孩子氣、頑童般的“老孩子”形象已經躍然紙上,這在魯迅的私交圈內多得到認同。他有金剛怒目的一面,但也是一個詼諧善謔、隨性的人,他私人化的空間跟普通人一樣飽滿而且不乏情趣。在許多情形之下,他的刻薄與尖酸也是出自這种老頑童式的遊戲化口吻,他的不肯“費厄潑賴”、不願寬恕與不合常情是因為他時常會像頑童似的執拗、不肯世故。

 

最早對魯迅這一特質進行明確指認的是一個童言無忌的孩子——其好友的女兒馬玨。在沒有見到魯迅之前,她透過魯迅的文章把他想像成小孩似的老頭兒,“看了他(魯迅)的作品裏面,有許多都是跟小孩説話一樣,很痛快……在我想來,大概同小孩差不多,一定是很愛同小孩在一起的”。

 

最具權威的判斷出自茅盾。1927年,茅盾在讀了《寫在〈墳〉後面》之後,不由自主地驚呼:“看!這個老孩子的口吻何等嫵媚!”而且聲言:“如果你把魯迅的雜感集三種(當時已出的前三種)仔細讀過了一遍,你大概不會反對我稱他為‘老孩子’!”而且茅盾還敏銳地發現:魯迅的“胸中燃著少年之火,精神上,他是一個‘老孩子’”!

 

魯迅的確是一個“老孩子”,無論是為人還是為文,無論是具象的行為還是抽象的精神。魯迅的“老孩子”精神,究其實質是一種遊戲精神。也難怪,1928年創造社攻擊魯迅時,不無貶義地把魯迅屢屢斥為“中國的‘Don Quixote’(堂吉訶德)”,撇開創造社的立場與觀點,僅就他為人與為文的遊戲精神這一面來説,也算是歪打正著了。

 

在魯迅眾多的“影像”中,為什麼要獨獨拈出這一點?因為這才是“元氣”淋漓的本真的魯迅,白象也罷,戰士也罷,好鬥者也罷……他的誠與愛、他的種種“搗亂”,都是從這裡生發的,都是童心的種子在生活、時代的枝枝丫丫上長出的片片綠葉,這些互不相同的葉片有著同一脈根須、同一種基因。這些在不同鏡面中的不同成像,都源自於同一個“老孩子”在種種不同語境中的不同反應,與在種種不同價值立場、文化立場中的被反映。在這裡,魯迅的“老孩子精神”或曰遊戲精神是“源”,他為人、行事的方式與文體風格是“流”。

 

難怪有人説魯迅很好玩,因為他是個“老孩子”,他是文化人類學者赫伊津哈筆下的“遊戲的人”,他是一個近乎于席勒遊戲理念中所謂“完整的人”,他是先哲所説的大智慧者心靈狀態宛若嬰兒般的人。在以往的研究中,我們對魯迅內心的黑暗、痛苦、緊張與焦慮作了過多的甚至是過度的解讀與強調,忽視了生活、創作可能給他帶來的愉悅與輕鬆,忽視了這種愉悅輕鬆對內心可能存在的緊張與焦慮的緩沖和稀釋。康德説,藝術是一種自由的遊戲。弗洛伊德説,文學是一種精神的遊戲。那麼,處於創作狀態的魯迅,其內宇宙一定是緊張而又舒展、豐盈、自由、快樂的吧。那種享受,非外人所能輕易體味。當然,魯迅創作的出發點都是嚴肅的,但其寫作過程或作品本身卻充溢著遊戲性,何況魯迅天性就是一個富於智慧與幽默的人。從個體生命的角度説,他的這種寫作、生活姿態讓人覺得似乎才是一個知識分子真正應有的心態。

 

“星斗其文,赤子其心”,魯迅是個“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