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六大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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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的特殊性相結合,中國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這條道路的“中國特色”體現在六個方面: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人權,協調推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堅持集體人權與個人人權的辯證統一,與時俱進、不斷發展,堅持獨立自主與包容互鑒。

 

習近平主席在致“2015·北京人權論壇”的賀信中指出,“長期以來,中國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不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努力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政治權利全面協調發展,顯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保障水準,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2016年是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通過50週年,是聯合國《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週年。在北京舉行的“紀念《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週年國際研討會”的賀信中,習近平主席再次明確中國已經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

 

道路決定命運。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中國必須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1993年世界人權大會通過的《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也指出,實施人權原則必須考慮國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徵,以及不同的歷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完全契合上述邏輯,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首先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習近平主席在2016年“七一”重要講話中強調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不是好,要看事實,要看中國人民的判斷,而不是看那些戴著有色眼鏡的人的主觀臆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堅持黨的領導。這決定了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最根本特徵,便是中國共産黨在人權保障體系中的核心和絕對主導地位。中國共産黨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下,對人權保障的體制、制度、法治建設作出宏觀安排,對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各自承擔的人權職能進行界定,對社會力量參與人權保障的方式和渠道加以有序規範,對公民的權利訴求和主張提供合理的保障,從而在中國構建起一整套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為最終目標的人權保障體系。這種執政黨主導型的人權發展道路,與西方的國家主導型人權發展道路有根本區別。

 

與此緊密相關的是,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顯著特色還在於政府、社會與人民在保障人權方面的高度共識與協同行動。在西方的人權理念中,政府與人民是天然對立的,自人民把天賦人權以“讓渡”的契約方式賦予政府之後,政府就可能濫用或者亂用權力,侵害人權。正是為了防止政府的“惡”,西方國家才設計出了以“三權分立”為核心,不同權力相互制衡的制度架構。而與之根本不同的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的基本理念之一就在於政府和人民共同致力於民族復興的統一目標,政府和人民並非天然對立,而是有機統一的。

 

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人權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人口眾多、資源貧乏、地區失衡、歷史磨難,加上脆弱的全球治理與“反全球化”的世界思潮,決定了發展依然是當下中國最為中心的任務,也決定了生存權和發展權是中國人民最迫切的需要。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始終把解決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問題放在首位,中國人權事業可以説是發展主義人權觀的成功實踐。

 

“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近兩年,與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直接或間接相關的若干白皮書相繼發表。其中,《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包含六大內容,明確指出消除貧困是人類夢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國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權利。多年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從基本國情出發,把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位,致力於減貧脫貧,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發展權:中國的理念、實踐與貢獻》白皮書則從八個方面全方位介紹了中國作為發展權的倡導者、踐行者和推動者,以與時俱進的理念、日臻完備的制度、卓有成效的實踐在人權事業中取得的輝煌成就,深刻揭示出發展權對於保障和改善人權、推動人權事業進步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為在世界範圍內落實好聯合國倡導的發展權利提供了有益的中國經驗。

 

在國內層面,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繼續夯實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政策和實踐基礎。例如,2016年8月19—20日,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在北京舉行。習近平強調,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要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打下堅實健康基礎。201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國脫貧攻堅形勢和更好實施精準扶貧進行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言必信,行必果。農村貧困人口如期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是我們作出的莊嚴承諾。

 

在外交層面,習近平多次以促進人的發展權、實現共享發展、積極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要旨發表重要講話。例如,在世界經濟論壇2017年年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習近平強調要堅持公平包容,打造平衡普惠的發展模式。“發展的目的是造福人民。要讓發展更加平衡、讓發展機會更加均等、發展成果人人共享,就要完善發展理念和模式,提升發展公平性、有效性、協同性。”在2016年杭州二十國集團工商峰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習近平強調:“我們將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發展蛋糕的同時分好蛋糕,從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讓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獲得感。”G20杭州峰會首次把發展問題置於全球宏觀政策框架核心位置,首次就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制定行動計劃,首次就支持非洲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工業化開展合作,具有開創性意義。這向國際社會釋放一個重大信號,那就是二十國集團的目標是讓增長和發展惠及所有國家和人民。

 

協調推進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

 

人權是一個權利體系,主要包括公民的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以及生存權和發展權。根據1993年聯合國《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一切人權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聯繫的。在強調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優先地位的同時,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特徵也體現在對協調平衡各種人權的高度重視。中國從來沒有把保障生存權和發展權等經濟社會權利與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對立起來,而是始終把這兩種性質的權利視為一個整體加以平衡推進。

 

在2016年出版的《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中,有五篇專題報告圍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展開,分別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與公正審判權保障、公益訴訟與人權的司法保障、中國法律援助的新進展、境外“追逃”行動與人權保障、中國新疆少數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保障。2016年9月2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了中國第三份人權行動計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在這份行動計劃的導言中,就把“協調推進,使各項權利全面協調發展”列為《行動計劃》的基本原則之一,把“全面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實施”界定為《行動計劃》的重要目標。這些都説明,我國以公平、平等的態度全面地對待各項人權,促進和保護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在現階段,我們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作為人權保障的重點,同時我們堅持各類人權相互依賴與不可分割的原則,對各類人權的發展進行統籌協調、統一部署、均衡促進。

 

集體人權和個人人權的辯證統一

 

個人人權,可以簡單表述為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産和福利權利。而集體人權是相對於個人人權而言的某一類人所應享有的人權,其權利主體是某一類特殊社會群體,或某一民族、某一國家。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是相互依存,有機統一的。一般來説,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的關係是:個人人權是集體人權的基礎,集體人權是個人人權的保障。當代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關係的中西方爭論突出地表現為人權與主權之爭,這場爭論往往因人權的政治化或“雙重標準”問題而被世界,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嚴肅而警惕地對待。西方抽象的人權觀唸有一個顯著弊端,即傾向於將人權作為個人正義的唯一內容而忽視個人的義務,其中最重要的義務便是個人對國家的義務,人權與國權之爭直至近年關於“保護的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的辯論均與該義務有關。沒有人否認當代世界仍然存在國家欺壓個人的現實,但事實同樣表明,當代大多數國家,無論其形態有何不同,都是個人人權的主要保護者和促進者。“對世界上許多數十年前還處於殖民或半殖民奴役的人民來説,他們現在的國家幾乎可以説是他們人權所曾有的第一個保護者和促進者,(國家的)獨立、安全、穩定對他們的生命、自由、財産和福利來説非常重要。”漠視國家的積極作用,包括在保護和促進人權方面的作用,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極其錯誤的。

 

與時俱進,不斷發展

 

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另一大重要特徵是其發展性,即它不是故步自封、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人權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完善的。習近平強調,在人權問題上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在總結第一、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國家繼續制定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與前兩個行動計劃相比,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上表現得更為成熟。

 

一是在指導思想上特別強調要將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尤其是講話中有關人權論述的主要觀點(如“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體現在具體的人權規劃當中。二是在指導原則上,增加了“平等推進”和“合力推進”原則,形成了體現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五大原則。三是在人權保障的措施和手段方面更注重精準和實效。例如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對人身權利、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知情權和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保障的制度建設都做出了細緻明確的規定。四是增加了“財産權利”專節。五是對人權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明確的要求,包括將人權知識納入黨委(黨組)的學習內容,列入各級黨校、幹部學院、行政學院的課程體系,列為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公職人員入職、培訓必修課,等等。

 

獨立自主與包容互鑒

 

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在本質上是一條內生的發展道路,是遵循中國發展和成長進程中蘊含的歷史、文化和現實邏輯而逐步形成的。中國發展人權從根本上説,是通過國家自身的發展充分實現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目標。這樣的方式不僅獨立自主,而且是和平而非霸權主義的。中國的人權主張只是希望外部世界,尤其是西方世界尊重中國人民的自主意志,按照自己的方式來保障人權,它從來不試圖為世界確立一種“一元論”的人權版本。

 

與此同時,中國的人權發展道路絕非自我封閉,而是開放包容的。它始終堅持在平等尊重的基礎上,通過對話溝通以形成人權共識,通過承擔大國責任以推動世界人權事業共進。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強調人權事業也是需要國際社會共商共建共享。《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要求中國政府和民間力量更加主動地參與國際人權領域工作,表達中國的人權主張,全面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工作,積極開展同所有國家,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金磚國家、發展中國家集團的人權對話,改革完善全球人權治理,為世界人權事業做出更大貢獻。2016年10月,中國以180票高票第四次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充分證明世界對中國在人權事業所做貢獻的肯定。習近平指出:1950年至2016年,中國在自身長期發展水準和人民生活水準不高的情況下,累計對外提供援款4000多億元人民幣,實施各類援外項目5000多個,其中成套項目近3000個,舉辦11000多期培訓班,為發展中國家在華培訓各類人員26萬多名。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累計吸引外資超過1.7萬億美元,累計對外直接投資超過1.2萬億美元,為世界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年均在30%以上。這些數字,在世界上都是名列前茅的。在最近“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的演講中,習近平又強調要把“一帶一路”建設成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創新之路和文明之路,努力為參與國提供若干“中國禮包”。這些都充分説明,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具有鮮明的國際特徵和開放色彩。

 

總之,作為一定社會和歷史的産物,人權發展道路天然地帶有國別烙印。這意味著認識任何一個國家的人權發展道路必須考慮該國的歷史背景、文化傳統、社會制度、經濟發展等,絕不能割斷歷史、脫離國情、主觀主義和機械教條。有學者做了很好的總結,即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蘊含了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質;銘刻著中國近現代史的深刻印記;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人權觀;彰顯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的人權主張;立足於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凝聚了鮮明獨特的價值取向:人民當家作主(以人民為中心/以人為本)、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證統一、與時俱進、開放包容。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習近平總書記國際秩序觀研究”(批准號:16CKS009)的階段性成果。選自《當代世界》2017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