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於近日公佈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 馬曉葉):國務院新聞辦16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將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在已實行一系列惠及港澳臺居民政策基礎上,推出的又一項為港澳臺居民謀福利的實實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屆時港澳臺居民將能夠在居住地享受到與內地(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

 

在當天的發佈會上,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表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的意願,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侍俊説,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可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他説,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採用了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技術標準製作,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其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同時,還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九個方面的便利。"

 

侍俊表示,這些政策都為居住在內地(大陸)的港澳臺居民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好處。目前,銀行、電信、鐵路、民航、旅店等領域已經普遍配備了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具,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證後,可以通過現有的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快速核驗,方便使用。”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在發佈會上指出,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是推進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也是為台灣同胞辦好事、辦實事的一項有力的政策措施。龍明彪説,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就是這項政策的意義所在。

 

“這項政策是習近平總書記倡導的‘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體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我們出臺這項措施,就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為率先與台灣同胞共享大陸發展的機遇,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為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他表示,台灣同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目前,在台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也不應該受到影響。他説,台灣居民居住證採納了台灣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證號碼的建議,用於在大陸證明身份,能實現與大陸身份證在日常使用上的無差別體驗,具備了臺胞證目前無法實現的許多功能。

 

在“一國兩制”的情況下,內地和港澳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目前,港澳居民在港澳和內地須持不同的身份證件和旅行證件。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表示,實施港澳居民居住證制度,是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他説,

 

“這有助於推進內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內地的港澳居民全覆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居民的關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3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做公民的身份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內地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

 

在當天的發佈會上,侍俊、黃柳權、龍明彪還就記者關心的其他相關問題作出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