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 “港獨”在香港沒有土壤

“天公地道,有理有據!”

 

香港特區政府24日刊憲,依法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外交部駐港公署先後發表聲明表示支持,香港社會各界也充分表達歡迎態度,認為特區政府決定合憲合法、有理有據,取締“香港民族黨”反映了市民心聲,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是必要、及時、有力之舉。

 

香港特區立法會34名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香港民族黨”除了通過言論散播“港獨”思想,還一直採取實質行動實踐其“港獨”綱領,包括申請註冊成立公司,將“港獨”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實行針對年輕人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以及去信外國政府把宣揚“港獨”的主張推至國際層面等。“香港民族黨”提出的主張和行為,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例。

 

“整個過程無可挑剔。”全港各區工商聯會會長盧錦欽説,“香港民族黨”自成立以來,社會上一直要求特區政府予以禁止。如今,特區政府依據本港法律,禁止該黨運作,必然得到市民支持。為了程式公義,特區政府一度給予“香港民族黨”申訴期,至今完成刊憲,是尊重法治的表現。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在聲明中列舉了“香港民族黨”鼓吹推動“港獨”的證據。他們認為,在香港法律中,“國家安全”是一個明確的法律術語,根據《社團條例》有關條文,“國家安全”是指保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任何倡導或促進香港特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的行為或言論,都會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或威脅國家安全。“香港民族黨”一直提倡“港獨”,包括煽動暴力,甚至參與和聯絡海外顛覆和恐怖勢力,保安局局長所作出的命令完全根據事實、有足夠證據支持。

 

“天公地道,有理有據!”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特區政府用《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理據充足,除了警方列出的700多頁證據之外,其召集人在收到通知後仍然去外國記者會推動“港獨”,言論嚴重傷害香港和國家的利益,支持保安局發出禁令。

 

“堅決向‘港獨’説不”

 

“保安局取締違反基本法的‘香港民族黨’,完全合乎基本法和特區本地法律規定,是根據事實而作出的合法、合情、合理決定,與香港言論及結社自由並不相悖,也不存在任何政治打壓。”香港特區十八區區議會主席在聯合聲明中表示,堅決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主張及行為,對“港獨”主張及一切分裂國家的行為零容忍,言論及結社自由受香港基本法保障,但並非沒有限制,當超越社會底線、危害國家安全時,必須予以制止。

 

“(‘香港民族黨’)這種行為是對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的公然挑釁,是對‘一國兩制’的肆意踐踏!我們對這種危害國家安全、有損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堅決零容忍!”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會長余國春表示,求穩定、求發展是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景,“香港民族黨”近年來倡狂的“港獨”言行嚴重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受到香港主流社會的唾棄。

 

他呼籲香港市民要擦亮眼睛,嚴格按照憲法及基本法辦事,與非法社團劃清界限,明白任何宣揚“港獨”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積極向上的社會環境,自覺擔負起憲制責任,積極主動地融入到國家發展大局,堅決向“港獨”説不。

 

“商界絕對反對‘香港民族黨’分裂國家的行為。”香港專業地産顧問商會會長、東區工商業聯會會長蔡志忠説,香港的成功,有賴於一個穩定和諧的營商環境才可躋身世界,成為世界矚目的國際商貿中心。“港獨”對“一國兩制”的挑釁及對國家利益帶來的衝擊,對香港是十分不利的。

 

他表示,香港已經享有高度民主,維持港人的安居樂業,應著眼努力提高香港市民的生活品質,而非令國家分裂。這次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商界十分認同及支持。

 

此外,譚惠珠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要根治各種個人或社團鼓吹“港獨”的行為,必須儘快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對分裂國家的內涵、細則及規定,經過社會討論和本地立法後作詳盡處理,進一步明確法律規範。

 

“符合公眾最大利益”

 

香港各報章也紛紛發表評論文章,支持特區政府決定。《文匯報》社論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去年“七一”視察香港時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香港民族黨”的所作所為已嚴重觸碰底線,特區政府禁止其運作,堅定守護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底線,表明特區政府在反“港獨”的問題上立場堅定,態度鮮明,事不避難,不負中央期望,贏得廣大市民熱烈支持。

 

“任何為香港長遠發展利益著想的組織或個人,都會支持保安局這次的決定。《香港01》評論認為,“港獨”可能引起極其負面的社會影響,政府有責任果斷禁止。“香港民族黨”及其一丘之貉,鬼祟圖謀政治利錢,謀一己私利,“又怕死、又反動”,劣行斑斑。取締“香港民族黨”為“一國兩制”健康發展標示出清晰紅線,能令政治討論回歸理性。

 

《香港商報》評論員文章表示,“香港民族黨”被依法定性為“非法組織”,對捍衛“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具有重大意義,充分説明瞭“港獨”的違法性質,及“港獨”在香港沒有半寸的生存空間。“港獨”乏人支持、“港獨”組織乏人參與,也正凸顯了香港市民對“港獨”嗤之以鼻,“港獨”沒有半點在香港滋長的土壤。

 

“堅守了維護國家統一與安全的基本憲法原則,也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星島日報》社論認為,要有力遏制“港獨”,政府必須採取果斷行動,取締“香港民族黨”只是第一步,往後應繼續依據法律,嚴厲對待其他公然鼓吹“港獨”的組織,讓其成員和支持者清楚知道,他們若仍然有恃無恐、肆意違法,必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特區政府宣佈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當日,正值中國傳統佳節中秋節。對此,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校長陳卓禧説,這個時候公佈此決定饒有意義,正好顯示香港能和國家一起,維護國家的主權完整、統一和團結。希望年輕人通過此事件,明白宣揚“港獨”已超越言論自由範疇,對任何人沒有好處。

 

(人民日報香港電 記者 張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