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稅務修訂法案通過

香港特區立法會20日三讀通過《2018年稅務(修訂)(第7號)條例草案》,落實五項修訂,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表示歡迎。

 

五項修訂分別為使金融工具的稅務處理方法與會計處理方法一致、容許企業支付予海外出口信貸機構的利息開支扣稅、修訂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安排、避免外訪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入息出現雙重不課稅情況、修訂兄弟姊妹關係的定義。

 

劉怡翔表示,容許納稅人採用與會計處理方法一致的稅務處理方法評估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潤,方便納稅人準備稅務報表,而容許企業付予海外出口信貸機構的利息開支扣稅,則可促進香港與其他地方的貿易。他指出,特區政府已與內地達成共識,儘快在兩地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中加入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以減輕他們在內地工作的稅務負擔,修訂條例有助避免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入息出現雙重不課稅情況。

 

有關自動交換資料安排的修訂,除了厘清一些概念的定義,也將五類機構從免申報財務機構名單上移除。此外,法案也修訂“兄弟姊妹”關係定義,使合資格申領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的規定涵蓋某些領養人士。

 

特區政府稅務局會按需要更新部門釋義和執行指引,以提供相關修訂資料。(人民網香港電 辜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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